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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男涉藥駕撞的士被法辦
2024-02-18 21:36:46

【本報消息】一名本澳男子涉嫌於日前凌晨服食藥物後駕車,並於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接報到場處理時揭發事件,並以涉「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及「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報稱商人的34歲本澳男子姓張,事發於本月15日凌晨近一時左右,治安警接報指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宋玉生廣場交界發生一宗私家車與的士相撞之交通事故,事故中的士司機頭部受傷送院。警員處理事故期間,發現涉事私家車司機張某精神恍惚,經查問後有人承認當日較早前曾服食由醫生處方之藥物,並出示所述的處方藥物記錄,同時供稱服藥後駕車至上述路段時沒有遵守停車符號駛出,從而撞及涉事的士。警方經對其進行尿液藥物檢驗,結果顯示對鴉片類物質呈陽性反應。

          治安警表示,張某藥檢結果對受規管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呈陽性反應,但未能確認是因服用醫生處方藥物所致。因此對其提起涉「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及「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與此同時,由於其在設有強制停車符號之路段駛出時沒有讓先而引致交通事故,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規章》第五條「絕對遵守標誌」第二款,警方已對其作出相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