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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已增設電子支付服務
2024-04-08 22:06:42

 

【本報消息】檢察長辦公室及行政公職局聯合發出消息,指為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並達致司法便民及檢察院電子化發展的目的,檢察院即日起推出電子支付服務。

根據安排,凡持就成為輔助人需繳付司法費及倘有的附加款項,以及因觸犯輕微違反需支付罰金的相關憑單、憑單編號或付款二維碼的人士,可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及網頁的「檢察院電子支付」服務支付憑單款項。

持有檢察院自2024年4月8日起發出憑單的人士,於支付期限屆滿前,除可親臨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或郵政儲金局支付相關款項外,亦可選擇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的「檢察院電子支付」服務進行線上付款。

透過上述服務進行線上付款,不受機構辦公時間限制。此外,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電子支付工具支付,不論使用任何幣種的電子支付工具,相關款項均以澳門元計算。

不論何種支付方式,使用者仍須遵守作出相關訴訟行為的法定要件、期間及程序規定,並承擔不遵守有關規定的法律後果。

市民需留意,檢察院僅會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網頁及手機應用程式中的「檢察院電子支付」服務線上收取憑單款項,不會透過電話或短訊要求市民向檢察院院進行任何銀行轉賬或匯款;另一方面,除電子憑單外,檢察院亦會發出紙本憑單,市民支付任何款項前務必核實憑單內容。倘市民對憑單有任何疑問,可親臨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或致電2872826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