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菜單
新街坊衛生站可用296種澳門藥物
2024-05-02 21:29:10

 

【本報消息】藥物監督管理局4月29日接獲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首批藥物清單共296種藥物已全數獲批,可作為第一批在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澳門藥物目錄。

為營造趨同澳門生活的便利環境,使居住在深合區的澳門居民亦能使用澳門已上市的部分藥物,藥監局一直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並於早前向廣東省藥監局報送首批擬供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藥物清單,以供廣東省相關部門審核。

在多方的共同推動下,廣東省藥監局、發改委、衛健委及國家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於2023年9月聯合發佈了《關於支持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的工作方案》。根據《工作方案》,於深合區內為澳門居民提供基礎醫療服務的指定醫療機構,可使用澳門已上市的部分藥物,並對該等澳門藥物實行目錄管理(白名單)。白名單藥物由廣東省藥監局、衛健委會同本澳藥監局審核確定並動態調整。此工作方案為深合區使用澳門部分藥物提供了政策依據,亦能進一步保障深合區澳門居民用藥安全、有效、可及和合法權益。

首批藥物清單由本澳衛生局建議,作為首批供深合區澳門新街坊衛生站使用的基本藥物共有296種,當中包括用於治療常見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代謝疾病、皮膚病、腸胃病及感染症等藥物,經本澳藥監局確認並與廣東省藥監局溝通協調,並與廣東省衛健委會共同商議後,廣東省同意將上述藥物清單作為第一批供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澳門藥物。

藥監局早前已與深合區商事服務局簽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監管合作備忘錄》,對深合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物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藥監局將持續加強與深合區商事局在琴澳兩地藥物監管方面的交流協作,保障深合區澳門居民的用藥安全,為推動澳門居民在深合區居住和工作創設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