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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涉為在囚友人偷運零食入囚室
2021-04-28 22:50:25

 

【本報消息】一名現役男獄警涉未經許可下,利用職務之便替一名相識的在囚犯人,私自攜帶糖果及魷魚絲運入囚倉,並趁運送早餐及口罩時交收,惜被懲教管理局揭發。司警經調查拘捕該名獄警,有人供稱此舉是出於友情不涉利益,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

         涉案被捕38歲本澳獄警姓葉於2007年入職,案發於本月27日上午,葉某當值期間在未經許可下,將數包糖果及魷魚絲趁運送早餐及口罩時夾雜其中,於囚倉內交給一名其相識的本地囚犯朋友。懲教管理局透過閉路電視揭發事件,同日通知司警到場調查,司警在該名囚犯的枕頭底內起出有關的違禁品。

    司警經調查,葉某入職前曾任莊荷,在2004年期間認識涉案的在囚犯並成為朋友。該名囚犯今年二月因高利貸、吸毒及禁用武器等罪被判入獄,其聲稱當日因頭暈,遂要求葉某協助偷運有關物品。葉某則供稱過程中無收取利益,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並將其以涉濫用職權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懲教管理局方面表示,4月27日路環監獄透過內部的保安監察機制,發現一名獄警於當值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未經許可之食物傳遞予一名在囚人而涉嫌違法,因此將事件通報司警跟進調查。經司警調查後,有強烈跡象顯示涉案獄警觸犯了「濫用職權罪」。懲教管理局已對該名獄警展開紀律調查程序,並對其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懲教管理局重申一直嚴格監督人員的紀律和操守,時刻提醒所有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及廉潔奉公。局方絕不姑息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定必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