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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投資高回報賭廳中年漢涉騙420萬
2021-05-16 22:17:25


 

【本報消息】司警接獲一名內地男子舉報,指一名無業本地男子六年前向其訛稱有賭廳高回報投資生意,並承諾事主借貸後會將所得15萬元月息一半 支付予事主作為報酬,如一年後無能力還錢更會將珠海物業作為賠償,但有人收服事主420萬元人民幣投資後便一直拖延拒還,事主在珠海進行訴訟時始知道疑犯所稱的物業子虛烏,遂於去年九月向司警舉報,司警經調查後於日前傳召疑犯助查,其辯稱涉案款項是協助事主疊碼之用。   

根據案情,案中內地男事主在2015年10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涉案53歲姓梁本澳男子,兩人結識後,梁某向事主訛稱急需本錢投資月息高達15萬元的本澳某賭廳,承諾如事主過借貸會將所得利息與事主對半瓜分。同年12月兩人達成借貸協議,事主借出420萬港元予梁某並簽下借據,雙方同意一年後還錢,如果梁某無錢清還,需將其位於珠海的一個物業作抵押。

不過梁某收到錢後至還款期屆滿一直無還錢及不斷拖延,至2019年1月事主因多番追討數不果,遂在珠海透過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結果此時始發現梁某所指的珠海個人物業根本非其所擁,無法抵押用作還錢。

事主遂於去年九月底向本澳司警檢舉,局方經調查後在本月13日傳召梁某到警局問話,其否認犯案,聲稱該筆款項是事主合作疊碼之用,但就無法提供證據,司警現正進一步調查案件及追查騙款下落,同時將梁某以涉相當巨額詐騙罪名送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