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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珠核檢今起放寬至七天內有效
2021-11-22 22:25:57

 

【本報消息】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表示,接珠海方面通知,指根據當前疫情防控需要,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自11月23日凌晨一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員需持七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現有珠海出境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變。

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提醒各位市民及旅客,須配合珠澳口岸的防疫措施要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疫情防控需要,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13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1及第2款的規定要求,自11月23日早上一時起,所有由香港來澳的人士,須在登上前來本澳交通工具時出示採樣日後72小時內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冠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未能出示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同時廢止第18/A/SS/2020號衛生局公告。違反者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有入境前14天內香港旅居史的人士,仍須按經第52/A/SS/2021號衛生局公告修改的第48/A/SS/2021號衛生局公告之要求接受醫學觀察。此外,按照衛生局最新修訂的127.CDC.NDIV.GL.2020號技術指引,病毒核酸檢測結果證明須為由醫務專業人員進行或監督下採樣的樣本。

應變協調中心又同時宣佈,自23日早上一時起,所有擬由澳門出境登上民用船隻前往外地的人士,須出示採樣日後七天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

第36輪口罩計劃展開

應變協調中心又公佈,第36輪保障口罩供應澳門居民計劃於明23日開始,售賣期間為30日,即由11月23日至12月22日,期間每人可一次性購買30個口罩,售價合共24澳門元。衛生局協議藥房、兩個社團包括工聯、婦聯,將繼續提供售賣口罩服務,而自第36輪口罩計劃起,工聯的五個服務點將於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即全澳共有64個售賣點。透過口罩計劃購買的口罩,如有不合格或次貨可退回衛生中心。

口罩計劃對象包括本澳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俗稱藍咭)人士,以及持澳門各高等院校學生證的非本地學生。兒童口罩方面,由54間協議藥房售賣,滿三周歲至八周歲的兒童,每人每次可選擇購買30個兒童口罩或30個成人口罩。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特區政府保證口罩供應充足,市民在計劃期間的任何時間都可購買到口罩,呼籲市民毋需急於首兩日前往購買,以避免人群聚集,屆時亦無需長時間輪候,希望市民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