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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徵文學演藝評論作品結集出書
2021-01-03 20:08:27

 

 

【本報消息】為總結過去兩年的文學創作成果,以及過去三年的演藝評論創作成果及保存資料,推動澳門文學發展,澳門基金會、文化局再度聯合出版《澳門文學作品選》和《澳門演藝評論選》。並公開徵集2019至2020年間發表的澳門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以及2018至2020年間發表的澳門演藝評論文章。

《澳門文學作品選》公開徵集2019至2020年間發表的澳門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歡迎有興趣的澳門作者由即日起2月10日期間遞交作品。作品選將邀請本澳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以精選為原則,選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由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撰寫,並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發表之中文作品,文體包括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恕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或任何公開比賽的獲獎作品。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種類別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並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凖。

《澳門演藝評論選》公開徵集2018至2020年間發表的澳門演藝評論文章,有興趣的作者可由時日起至2月10日期間遞交作品。評論選分「澳門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兩部分。「澳門作者卷」的選編範圍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證的澳門居民)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2018至2020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藝團在澳門的演出。「外地作者卷」選編範圍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非澳門作者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2018至2020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

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作品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準,恕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評論選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以精選為原則,但內容涉及澳門藝團在澳門演出之評論作品獲優先考慮。

有興趣的作者可於澳門基金會網頁(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相關表格,亦可於澳門基金會研究所(南灣時代商業中心13樓)、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及澳門筆會(慕拉士大馬路218A號澳門日報大樓11樓C座)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