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菜單
消費卡轉一般澳門通須實名方享車資優惠
2021-12-27 21:59:44

 

 

 

        【本報消息】因應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期於本年底結束後,消費卡可轉換成一般澳門通卡。交通事務局提醒,倘2022年1月1日零時起仍需使用「消費卡」乘搭公共巴士,均需轉換為一般澳門通卡並完成巴士實名登記,方可繼續於巴士上使用及享有車資優惠。

        交通局建議市民先按照澳門通公司提供之方式,將消費卡轉換成一般澳門通卡後,再進行巴士實名登記及拍卡激活,以確保拍卡扣費功能,避免影響乘車。

        至於於12月31日前已為消費卡進行巴士實名登記之人士,屆時可無需再次登記,但須將該卡轉換成一般澳門通卡方可扣減車資。至於過往已將消費卡轉換為一般澳門通卡且已進行巴士實名登記者,則無須再次登記及轉換,即可於公共巴士上使用及享有車資優惠。

        局方呼籲尚未為澳門通卡(包括以消費卡轉換之一般澳門通卡)實名登記之人士,可登入巴士實名登記計劃網上登記平台(www.macaubusreg.com)填寫資料,並謹記登記後持卡前往拍卡點拍卡激活。

        澳門通方面就表示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提供電子消費卡轉換為一般澳門通卡的服務。市民可持消費卡前往指定商戶OK便利店、新苗超級市場、7-11便利店、新花城超級市場、泰豐超級市場、百佳超級市場、利豐超級市場、來來超級市場、麥當勞及澳門通客戶服務中心進行加值,即可在加值的同時,自動將消費卡轉換成一般澳門通卡使用。

加值金額可於指定商戶消費

    至2021年12月31日,若市民的消費卡內仍有自行加值的金額,將不會清零,並可透過以下三種處理方法:包括到指定商戶加值轉換成一般澳門通卡後,繼續使用自行加值的金額,並且可在全澳受理澳門通卡支付的終端消費;如不轉換成一般澳門通卡,則自行加值的金額只可在指定商戶消費至2022年12月31日;前往澳門通客戶服務中心退回自行加值的金額,退款不設截止日期。

    由於一般澳門通卡的儲值額上限為澳門幣1,000元,每次最低加值金額為50元,市民於加值轉換時,消費卡內自行加值的金額必須低於幣950元方可進行加值轉換為一般澳門通卡。

   至於使用MPay澳門錢包獲取「電子消費優惠」之用戶,其自行加值的金額將在2022年1月1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自動加值至用戶的MPay錢包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