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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生曾與珠高新區確診者同乘電梯
2022-03-16 22:35:56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衛生局正跟進珠海高新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一名密切接觸者情況,其核酸檢測為陰性。

        應變協調中心在本月15日晚接獲珠海衛生部門通報,一名在澳人士被列為珠海市高新區唐家灣鎮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為此,當局已即時安排該名人士到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進行醫學觀察,其15日的核酸檢測呈陰性。

        該名密接者為一名就讀於澳門大學的24歲內地女學生,曾於3月14日早上與珠海市高新區唐家灣鎮確診病例同乘電梯,該女學生當時有佩戴口罩,但確診病例未有配戴口罩,故該女學生被列為密切接觸者;3月14日中午,該女學生回澳後於下午到過澳門大學的實驗室及辦公室,晚上出席澳門大學內的瑜伽課程。衛生局至目前已跟進與其曾接觸過的人士共22人,其中六人核酸結果為陰性,其他人士檢測正在進行中,相關次密切接觸者將安排到指定酒店進行醫學觀察。

        應變協調中心又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自3月16日下午四時起,對曾經到過珠海高新區唐家灣創新四路—科技四路—創新三路—無名路圍合區域內(包括炬力科技園)、金星路228號紅樹東岸公寓(樓楝)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

新冠快測劑進口須獲預先許可

        另外,因應近期鄰近地區的疫情發展,市民關注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在本澳市場的供應情況,藥物監督管理局指出,根據《對外貿易法》,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屬於診斷及實驗室試劑,在進口本澳前須獲藥物監督管理局預先許可。

        現時,進口商申請進口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前,須向藥物監督管理局提供關於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歐盟CE認證、獲原產國/出口國權限部門批准上市、或被列入國家商務部防疫物資出口清單等文件,證明產品的檢測性能(包括靈敏性及特異性)符合要求、檢測結果可靠,方獲批准進口及投放本澳市場。

        目前已有20多款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獲藥物監督管理局批准進口,最新的清單可在藥物監督管理局網站www.isaf.gov.mo查閱。考慮到防疫用品需有質量保證,市民應在包括藥房在內有信譽的零售商購買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試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