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菜單
建設辦升格局級後將不增聘人手
2022-03-22 23:05:19

 

        【本報消息】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建設辦升為局級部門後,將主力負責所有政府的公共工程,包括建橋、填海、醫院等工程;至於工務局則不會再負責公共工程方面工作,轉為主要負責城市規劃、土地管理、私人工程和機電四個範疇方面的工作。

        羅立文又稱,建設辦升局級不會加大人員編制,因受財政限制,工務局將會從內部調撥人手到建設辦,當局將不會再就重組架構增聘人員。重組後的建設辦人員將分佈三個地點辦公,除了現時在南光大廈及中航大廈的辦公地點,將來亦會有一層辦公室位於工務局。他又稱,短期內會公佈建設辦升局級的消息。

        另外,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羅立文也列席會議。他在會後受訪時稱,法案建議保養實體須為自身工作範疇購買民事責任保險,由於屬新的保險內容,政府需深入研究。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則稱,保養金額等具體內容將透過補充法規訂定,會上有委員對承包範圍、保險費用等存在疑問,擔心法律生效後在實際執行上存在困難,又或出現業界無法購買有關保險等情況,政府代表在會上未能完全清晰回應問題,需待政府府與保險業界、金管局等開會商討後再答覆,委員會希望有關民事責任保險能提供更清晰資訊,讓委員會和社會在審議過程中知悉。她又引述政府指設立有關保險的目的是為了居民一旦使用電梯受傷時,能得到更好保障。

業主需攤分升降機強檢費

        該法案建議升降設備投入運作後,須由責任人聘請的檢驗實體每年一檢。李靜儀指出,會上,委員關注到日後該法生效後,市面上檢驗實體、檢測人員的數量是否能夠滿足法律的要求,衍生的費用會否過高等問題,她引述政府方面解釋指出,現時本澳約一萬部升降設備,政府人手不足只能抽檢,若立法後能由檢驗實體作定期檢驗,就能夠進一步確保升降設備的安全。

        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稱,定期檢驗具體要求會以補充性行政法規規定,與現行運作大致相同,初步構想包括每月需有一定保養。她又稱,會上委員再以較長時間討論法案建議保養與檢驗分開的做法,有委員認同強制檢驗,亦有委員對包括工程師數量等日後操作情況存在疑問。

        至於建議的「保檢分家」則是參考了一些地區的做法。費用方面,她引述政府表示,該法生效後,強制要求業主對升降設備每年一檢,若以年檢費3,000元作計算,相信由大廈業主共同攤分檢測費,負擔不會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