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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享提前四月一日起分批發放
2022-03-31 22:59:06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將由4月1日至5月13日推行《2022年度現金分享計劃》,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兩種方式,分批向約697,000名澳門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一萬澳門元,以及向約42,000名非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6,0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反覆,對本澳經濟復甦帶來不確定性。特區政府為紓解民困,堅持民生福利開支不減少,《2022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延續多項惠民措施。在本年度現金分享方面,按照以往兩年提前發放的做法,於四月起依次分批發放。

        所有於2021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均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於2021年12月31日未滿五歲,屬第8/2002號法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非強制性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情況者,只要領取上項所指身份證明文件,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現居於澳門特區境外並持有可續期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只要證明因長期臥床、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換領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倘已遞交該等文件且去年亦領取了現金分享款項的居民,社工局獲授權可豁免該等人士再遞交有關證明,並根據受惠人去年遞交相關文件分析,經斷定毋須遞交新證據後,受惠人可領取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

        另外,凡符合發放條件的澳門特區居民倘因死亡而未能領取現金分享款項者,可按《民法典》第1,917條規定,在清算及分割遺產前由負責管理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現金分享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兩種方式發放,凡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領取敬老金人士;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專上學生及領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領取退休及撫卹金人士;已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未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公共行政部門人員,將會透過銀行轉帳方式發放。        至於其餘合資格的澳門特區居民,則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劃線支票。其中年滿18歲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為受益人姓名;未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18歲以下未成年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頭則會列示受益人姓名、父親姓名及母親姓名(支票可存入受益人、受益人父親或母親的帳戶)。劃線支票以平郵方式寄出,使受益人以最簡單的方法收到支票。同時,由於支票為劃線支票,只可將支票存入抬頭人的帳戶,因此,即使其他人取得支票,亦無法兌現。

        另外,未獲確定監護權的未成年人、其他無行為能力人,以及被處以保安處分和剝奪自由措施或接受刑罰的人士,將由社會工作局處理。

        身份證明局資料庫中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地址是換領特區居民身份證時申報的地址,為確保居民能夠及時收到郵寄支票,住址已變更的居民可通過透過現金分享網頁(www.planocp.gov.mo)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居民身份證上沒有登載父母姓名),核實資料後申請更改地址;或透過登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或直接將更改地址的聲明送交身份證明局。

市民可透過現金分享計劃網頁的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資料,經核實後即可獲知相應發放狀況;透過登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或使用身份證明局分佈於本澳40多個站點的自助服務機,以身份證及指模驗證後,可即時得知發放狀況。

        公眾如對本年度或過往歷年現金分享計劃有疑問,或需要協助解決相關問題,可致電熱線電話2822-5000或傳真至2822-3000查詢。或親臨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現金分享計劃櫃位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