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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周三起開始使用
2022-05-31 21:18:56

        【本報消息】為提振內部需求,紓緩疫情下居民和商戶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推出「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這項臨時性措施,計劃截至本周一已有逾54萬人登記,41萬人已領優惠,而已成功領取電子消費優惠的居民,可自六月一日起,使用5,000澳門元的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

        第三輪電消優惠經聽取社會意見後,當局對計劃的使用限期及範圍均作出優化,其中使用期自六月一日起至明年二月28日,較去年延長了兩個月,長達九個月。至於使用範圍方面,也作出了適當放寬,包括允許居民用於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

        電消優惠自5月10日起登記,有賴跨部門通力合作,以及社服機構、金融機構及社團的大力協助,登記及領取工作順利,根據當局資料,截至5月30日已有逾54.4萬名居民完成登記,當中逾25.5萬人登記移動支付,約28.9萬人登記消費卡。

        由5月23日開始領取優惠至今,已有41.2萬名居民領取了優惠,包括23萬人的移動支付工具已獲得金融機構自動注資,及18.2萬人已經拍卡領取優惠或領取了新消費卡。

啟動金立減額可疊加使用

        政府介紹,電消優惠的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300元,立減額每日的使用上限為100元,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換言之,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居民每日最多可以電子消費優惠購得400元的商品或服務。

        當啟動金用完時,立減額將仍有餘額,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便可繼續享受75折的立減優惠。需要注意的是,當居民自行充值後,立減額仍會維持每日使用上限100元,直至用完為止。

        其中,居民如選擇消費卡,當啟動金金額等於或少於10元時,可自行按需要為消費卡加值。如以移動支付領取並獲他人轉移,則立減額每日可用上限為100元乘以共持有的優惠份數。例如居民連同本人登記及獲他人轉移,共領取了三份電消優惠,當所有啟動金用完後,剩餘立減額每日可使用的上限將自動調整為每日300元。

        使用電消優惠支付扣帳全程自動化。每次消費後,可在移動支付的交易記錄或消費卡的收據上,顯示每次消費紀錄和剩餘總額,一目了然。此外,八家金融機構日前推出的「移動支付使用電子消費優惠示範短片」已匯集於電消優惠專題網頁(www.dsedt.gov.mo/econsumo/zh-hant/bpm_video.jsp),演示消費付款、查詢餘額或交易詳情等各項功能及步驟,方便選擇移動支付的居民瞭解操作。

跨部門協作持續監管巡查

        在電消計劃推行期間,特區政府會透過跨部門協作,對電消優惠的領取、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管。特區政府提醒,居民及商戶須遵守各項使用規則,電消優惠僅可用於使用範圍內的商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套現、不得以任何不當方式使用或取得消費優惠。經科局和消委會已持續深入社區,向多家商戶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商戶必須嚴格遵守優惠使用規則。同時,將持續進行價格監察工作,密切留意物價變動情況,迅速跟進居民舉報的個案。

        根據第19/2022號行政法規《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規定,電子消費優惠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否則優惠自動終止,且須返還不法使用電子消費優惠款項。電子消費優惠僅可用於在澳門購買貨品或服務,但不得用於博彩場所、境外旅遊服務、跨境交通服務、醫療服務、金融機構等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於使用範圍外使用,或以任何不當方式使用或取得優惠者,各違法者須返還不法使用或收取的電子消費優惠款項,且不妨礙違法者須負倘有的法律責任。

        商戶除不得以不法方式收取電子消費優惠外,亦不得作出誤導價格資訊或不合理抬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且須履行充分合作的義務。如發現違規情況,經科局可按相關行為的嚴重性及過錯程度,停止所屬商業企業主的全部或部分商業場所在指定期間內收取電子消費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