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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澤:海上滅火救援建議方案已呈特首
2022-05-31 22:32:53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立法會大會上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在4月25日內港發生漁船火警事件後,保安範疇已深入檢視及總結問題,全面研究完善海上救援方案,並已於早前向行政長官呈交建議方案,行政長官指示運輸工務和行政法務範疇研究保安範疇的建議。

        黃少澤回應林宇滔提出的口頭質詢稱,行政長官已同意方案的四大方向,分別是擴大海上專責救援隊伍、加強人員培訓、優化救援裝備和強化預防措施。其中海關建議擴大海上特勤隊的人員架構,加強救援能力,並爭取六月推行新的培訓計劃,派員到內地或香港接受專業培訓。

        另外,雖然消防局主要職責在沿岸協助船舶的滅火救援工作,但為提升沿岸滅火支援能力,消防局人員亦有必要加強海上及船舶的基本知識培訓,提升對海上救援和滅火救援的認知,故消防局亦計劃增加相關海上救援的培訓,有關計劃亦將於近期開始執行。消防局方面也在本次漁船火警事件中,發現當時沿岸消防喉射程不足,對協助滅火作用不大,因此,局方建議購置重型消防機械人,配搭遠程滅火裝備,以加強沿岸滅火能力。

        至於優化救援裝備方面,海關將在短期內配置更多海上消防及救援設備及物資,包括用於油類、其他可燃液體及固體物質火災的泡沫滅火劑,以及處理小型火災的滅火槍等,預計可於今年內完成相關工作。

        此外,經參考鄰近地區專業消防船的配置功能,海關建議購置一艘大型消防救援船及兩艘中型消防救援船。大型消防救援船駐守在E1區海上運作基地(近北安碼頭);兩艘中型消防救援船分別駐守內港碼頭前方及後方。有關建議如獲批准及盡快執行,估計兩年半時間內可以完成。

修改法例,加強監管

        黃少澤又指造成本次內港漁船火勢迅速蔓延、多次爆炸及多次死灰復燃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肇事漁船存有多罐石油氣、船上沒有人留守及漁船入滿燃油等,由於目前没有法律條例約束海上活動的船隻儲存石油氣罐數量及其他易燃物品數量。故此,保安範疇將配合運輸工務範疇檢討有關法例,修改有關法律法規,加強監管漁船防火安全措施,限制船隻較長時間停泊時石油氣罐數量及燃油儲存量,並強制要求每艘漁船需有人員留守。同時也會檢討防火宣傳的方式和成效,聯同漁民互助會等團體進一步加強向漁民宣傳防火安全訊息。

當局展開內港漁船安全排查

        為加強內港漁船的停泊安全,海事及水務局聯同海關由本星期一開始,展開內港漁船安全排查行動,派員逐艘漁船登船檢查,並向船東和漁民進行安全宣講。現時內港停泊逾百艘的漁船,有關行動預料可在本月內完成。

        安全排查行動期間,海事局及海關派出人員登上漁船檢查船上的危險品數量,例如石油氣、汽油和壓縮氣體等;檢查船上的消防設備數量和情況;檢查船上有否安全風險需要排除及改善等等。同時也會對船東和漁民進行安全宣講,包括停泊期間必須安排人員在船上留守,注意船上用電設備是否安全及進行定期維護,如何正確操作滅火筒等消防設備,讓業界了解預防的重要性,時刻注意船舶自身的安全情況,並對突發事故能迅速作出應急反應。

        為減少海上事故發生的風險及傷害,海事局現正進一步整理和完善現有的漁船安全規範,並將於短期內發佈漁船停泊方面的安全應遵規則方面的「告示」。海事局與海關亦會持續向漁民團體進行安全宣講,以及合作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加強船隻停泊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