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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廉署接712宗投訴舉報179宗涉選舉
2022-08-03 13:03:29

 

        【本報消息】廉政公署發佈《2021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報告指去年廉署共收到712宗投訴或舉報,當中涉及選舉的有179宗,經整理並合併標的重複的投訴或舉報資料後,具條件立案並送交反貪局跟進的有119宗,送交行政申訴局跟進的有226宗,不具條件立案歸檔或轉介權限部門處理的有310宗。

        廉署在報告中指去年以維護廉潔選舉為重心,提前部署並投入大量資源,全力做好了監察立法會選舉的工作。除開展連串宣傳活動,提供多個平台及途徑接收選舉投訴或檢舉之外,還主動巡查各類高危賄選場所,重點監察餐飲活動、社團派發禮物及頒發敬老金等活動。至選舉結束,共進行13,089次巡查,開立28個調查卷宗,包括四個偵查卷宗及兩個輕微違反卷宗。廉署指已迅速調查及依法處理與選舉相關的違法案件,成功達到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預防及打擊的效果。

        報告中披露的個案指出,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廉署通過監察發現,某同鄉會舉辦旨在向同鄉會會員提供福利活動,但未有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向選管會申報該同鄉會的榮譽會長為本屆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因此構成《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及處罰的「與申報義務有關的不法行為」。廉署依法向涉事同鄉會作出檢控,該同鄉會在法定期限內自願繳納10,000澳門元的罰金。

        調查亦發現有候選組別受託人曾將該候選組別的宣傳品交付予上述同鄉會以協助向會員分發。調查發現該名受託人並未有作出通知,因此構成《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及處罰的「不通知競選宣傳活動的輕微違反行為」,廉署依法向涉事候選組別受託人作出檢控,該受託人在法定期限內自願繳納10,000元的罰金。

專案調查揭海關關員開公司遭撤職

        報告又指出,反貪工作方面,除了成功追緝長期生活在內地的前土地工務運輸局(現土地工務局)前領導歸案外,還偵破多宗涉及公職人員的職務犯罪和違紀案件,同時查處多宗與私營部門賄賂有關的案件。此外,2021年涉及各類基金詐騙的案件數字較往年明顯下降,可見廉署連續多年嚴厲打擊詐騙公帑的努力和不斷改進的制度性建設,初見成效。

        工作報告又披露一宗涉及海關關員開設公司違反專職後撤職處分的專案調查,廉署收到有舉報指有海關關員開設多間公司承接海關及消防局多項工程項目,質疑存在行政違法的情況。經調查,涉案海關關員自2015年起,確以個人名義開設三間分別從事貿易、工程及運輸的公司。廉署遂通報海關,以便跟進處理。

        海關接納廉署通報並開立紀律程序。經調查後,證實涉案人員是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從事該等私人業務的,亦查明部門從未將任何採購判給該等公司,同時,亦發現涉案人員曾無合理解釋的情況缺席健康檢查委員會,以及無主動向部門通報其在擔任職務期間因涉及刑事犯罪案件而接受司法審判的事實。

        去年廉署的專案調查還包括海關車輛進出口資料申報表格不清晰、文化局資助計劃未有及時跟進、有海關秘書職務人員不得收取在疫情免除上班期間補償、房屋局錯誤適用法律取消經屋申請人資格、理工人員出勤管理行政不當、衛生局開考要件過嚴存在瑕疵、治安警察局及身份證明局欠信息交換致有人獲居留許可等。

違法工程列「回頭看」適時再審查

        行政申訴工作方面,廉署將多個相同或類同標的案件合併處理,採取全面調查機制,減少陳年積案數字之餘,歸納並分析個別案件所反映的行政現象,統一向有關部門或行政機關提出建議。廉署發現,不少投訴源於行政機關與市民之間缺乏溝通或信息透明度不足,故建議其加強與市民的溝通。值得表揚的是,各部門或行政機關對廉署所發表的意見均表現出接納的態度,有些部門更為此積極開展了跨部門的合作與溝通機制。而廉署亦會適當將個案列入「回頭看」清單,適時審視和追蹤有關改善情況。

        工作報告又公佈,截至去年底廉署行政申訴範疇新開立的個案共226宗,當中專案調查卷宗佔221宗,全面調查卷宗為五宗。連同2020年度轉入的案件,廉署在行政申訴方面完成處理的個案共169宗,其中專案調查卷宗佔166宗。相比2020年同期的結案數字較低,主要是基於全力支援2021年有關選舉的廉政工作,以及同時開展多個全面調查卷宗的工作,當中已完成其中三個並已公開報告。

        在169個歸檔案件中,全部轉交反貪局跟進的案件有四宗,因撤銷投訴或舉報而歸檔的有四宗,因資料不足而歸檔的有九宗,因非屬廉署權限而歸檔的有四宗,因無發現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而歸檔的有113宗,而在要求相關部門跟進後獲接納意見或承諾跟進之後才歸檔的有26宗,在廉署介入前相關部門已作適當處理的有九宗;此外,雖作歸檔但已被列入2021年「回頭看」清單中的案件則有六宗。

        廉署在工作報告中又指出,前工務局先後推出多項不同措施,但措施推行至今廉署仍不時接收到指控當局處理違法工程不力的投訴或舉報個案,說明違法工程處理緩慢問題依然存在。《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即將生效,藉法律層面問題逐步完善之際,廉署合併28宗正在處理的違法工程案件,以全面調查的形式完成首階段的調查工作。報告稱已透過公函提請當局設法提高處理違法工程的行政效率。同時亦已明確通知當局,所涉及的違法工程個案已被列入「回頭看」清單,將適時適當再度審查。

        工作報告又介紹有關戀愛巷建築物遭人塗鴉事件的投訴個案處理,廉署指經查明,文化遺產保護法未有對緩衝區的塗鴉行為有處罰規定,而涉案大廈屬私人物業且未被評定,文化局僅能建議業權人自行處理。廉署認為雖未存在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但考慮到放任這種情況將不利於對文物周邊景觀及環境的保護,建議當局在檢討現行文化遺產保護法例時應予重視,同時亦應加強相關宣傳教育。


        此外,報告也指署方在2021年繼續優化投訴管理機制,增設服務讓實名舉報者能在網上投訴系統查詢進度,進一步增加大眾對廉署工作的信心及鞏固市民正確和負責任的檢舉意識。廉署表示,明白不少市民寄望透過申訴制度為其徹底解決問題,但必須指出,廉署以獨立第三方的身份查明事實真相,主要是當發現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時促使部門作出改善,但不會因此而中止或延後當事人向權限部門提出異議、司法上訴等期限,故市民仍需把握時間同時透過其他法律賦予的途徑去保障個人權益。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的規定,報告已提交行政長官賀一誠。報告還收錄部分反貪及行政申訴個案的案件選要。全文可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或登入廉署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