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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援助例外情況申請書下周一截止遞交
2022-08-25 22:30:09

 

 

【本報消息】財政局表示,《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援助款項已由本17日起至29日分批發放,如僱員被列為「不合資格」人士且符合兩類例外情況,最遲須於8月29日前向財政局提交申請,經財政局核實其資料及資格後,亦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逾期申請將不獲接納。

援助計劃的發放對象包括工作收入相對較低、在疫情期間開工不足、停薪留職、兼職,以及離職的本地僱員;從事七類特定行業和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以及符合特定資格的商號經營者。

        援助款項已於8月17日起透過銀行轉帳及郵寄支票方式有序發放,發放工作將於29日完成。受益人可自9月13日起到財政局申請補發支票。居民可登入援助計劃專頁(info.dsf.gov.mo)、使用Macau Tax移動應用程式,又或透過財政局自助服務機,詳細查詢其受益狀況、援助款項金額及計算方式、發放方式、發放時間,以及不合資格的原因等資訊。

        符合第33/2022號行政法規第七條規定的兩類例外規定的本地僱員,最遲須於2022年8月29日向財政局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經財政局核實其資料及資格後,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

財政局已收2,938份申訴書

        至於兩類例外情況包括僱主沒有在2022年1月15日或之前為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任職的僱員登記入職;或沒有在2022年6月17日或之前申報僱員2020年或2021年度的工作收入。

        上述申請須附同支付報酬的銀行轉帳紀錄或票據,並附同尤其是勞動合同、支付報酬單據、出勤紀錄資料或社會保障基金供款紀錄等其他證據。

        此外,於2022年1月1日至7月30日期間開始處於非自願失業狀況的本澳居民,透過申請及提交有關失業狀況的證明,經財政局核實其資料及資格後,亦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逾期申請將不獲接納。

        對發放結果有其他異議者,可於專頁(info.dsf.gov.mo)下載申訴書,填妥之後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向財政局提交。申訴書、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可於辦公時間內交往財政局南灣財政局大樓、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和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三個服務站點。

        截至8月23日,財政局分別收到2,274份申請書及2,938份申訴書,財政局將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儘快作出核實,居民可於專頁登入系統,查詢申請或申訴的處理進度及審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