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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發電消優惠居民每人將獲發八千元生活補貼
2022-09-23 16:55:15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造成負面影響的生活補貼計劃》,根據相關行政法規,凡收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本澳居民均能受惠,每名居民將獲發8,000澳門元生活補貼款項,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表示,現有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內的立減額,需由居民自費增值並使用完立減額後,才會獲增值注資8,000元生活補貼;至於在電消計劃使用期至明年2月28日屆滿後仍未全數使用啟動金及立減額的居民,居民將會在屆滿期後先回收未用完的啟動金及立減額後,再於明年3月1日注資生活補貼,並可在剩餘的四個月期限內使用。

        特區政府公,因應本年六月份疫情的突發情況,特區政府於七月提交並獲立法會審議通過第二次修改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法案,在本年度特區一般綜合預算「共用開支」的「援助抗疫專項計劃」上,登錄100億元的開支預算,作為防疫抗疫及援助所需的相應開支。特區政府在不斷收集及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並進行綜合分析後,推出面向全澳居民的具普惠性的生活補貼計劃,以減緩疫情為居民帶來的財政及生活壓力,與居民共渡時艱。

計劃的主要內容為:

(一)受惠對象。生活補貼的受益人為收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電消計劃)的澳門居民,每名居民將獲發澳門元八千元的生活補貼款項,每日使用上限為澳門元三百元。

(二)發放方式。生活補貼款項將自動注入受惠居民於電消計劃所指定的同一移動支付工具或電子載體(消費卡),居民無需再作登記。當電消計劃的消費補貼及消費扣減額度均全數被使用,又或計劃的使用期間已屆滿,生活補貼將自動轉入帳戶;消費卡方面,當卡內儲值餘額等於或少於澳門元十元時,即可透過增值設備以獲取生活補貼款項。

(三)  生活補貼的使用範圍及不法使用的後果與電消計劃相同。

根據行政長官批示,生活補貼的使用期間由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

預計電消計劃與本行政法規的生活補貼計劃疊加,可為本澳帶動超過100億元的消費額,相關措施除惠及居民之外,亦起到提振本澳內需、帶動經濟復甦等作用。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