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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完成2021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
2022-11-03 22:44:19

 

 

 

【本報消息】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三條,審計署對澳門特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完成帳目審計報告。審計長何永安也於周四列席立法會全體大會,向議員詳細說明報告的主要內容及開展工作的具體情況。

        審計署在今年五月底收齊由財政局提供的《2021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及相關資料,期間經歷618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在各位同事齊心努力下,克服大量困難,適當調配人員確保各項任務按時執行,堅持依照規定在九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工作,分別就「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彙總帳目」編製《2021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由於財政局會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帳目」的附註,披露特區「財政儲備」的資料,為確保資訊的真確性,審計署亦一併審視2021年度「財政儲備」的最新情況。

        何永安在會上表示,審計署檢查2021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帳目」總收入、總開支、總資產分別達948億元、892億元及664億元,包括涵蓋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收入、41個非自治部門及15個行政自治部門的開支及資產負債、四個獨立章目的開支、公庫的資產負債及淨資產的中央帳目,以及15個行政自治部門與39個自治部門及機構的各自的管理帳目,合共涉及451萬筆會計記錄。綜合帳目「附註27」所反映的「財政儲備」,結餘6,432億元,涉及207萬筆會計記錄。

        至於「特定機構彙總帳目」,其總收益、總費用及總資產分別達171億元、120億元及3,798億元,涵蓋八個特定機構,涉及220萬筆會計記錄。

        在向行政長官提交《2021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之前,審計署已通過既定的複核程序,概括所有顯著的審計風險及完成所有審計程序。此外,相關工作均由獨立的內審單位完成內部審計,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穩妥的質量基礎。

        審計結果顯示,相關財務報表已依法編製,同時在所有重要方面反映各自所適用的制度下,特區政府在2021年全年的執行或營運結果,以及在截至該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因此審計長決定對《2021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作出無保留的審計意見,並已將報告送呈行政長官,並送交立法會,以及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介紹。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審計署免費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