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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周三起分批強制更新澳康碼地址資料
2022-11-08 22:58:57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再次提醒居民,由11月9日起「澳門健康碼」自動移除「同意衛生局在澳門出現疫情時,向身份證明局提取本人已登記在受影響區域內的住址」選項,屆時居民須自行更新及填報正確的在澳常居地點資料,才可生成健康碼。

        考慮到仍有部份澳門居民的澳門健康碼地址依然是揀選了從身份證明局提取住址,至今未有更新;故此,為使上述新措施有序推行,將自周三起以澳門身份證件號碼尾號(即括號內的號碼)來劃分人群,分批強制實施;即11月9日,身份證件號碼尾號(1)的人士必須完成更新地址,否則,不能生成健康碼;11月10日,身份證件號碼尾號(2)的人士必須更新地址,否則,不能生成健康碼;11月11日,身份證件號碼尾號(3)的人士必須更新地址,否則,不能生成健康碼;如此類推,至11月18日,身份證件號碼尾號(0)的人士必須更新地址,否則,不能生成健康碼;敬請留意和配合。

        變協調中心再次呼籲,為免因須重新填寫在澳常居地點資料,導致未能即時生成健康碼而引起不便,居民應預早檢視目前在澳常居地點資料,並可參閱以下圖文包完成地址更新;此外,社會工作局亦已於11月3日起在其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更新及輸入在澳常居地點資料的協助。

        變協調中心強調,為配合特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精準防疫工作,澳門居民在「澳門健康碼」上必須填寫正確的在澳常居地點資料,以便當本澳出現疫情時及時識別在受影響區域內的人士。

持外國護照入境疫措周日有調整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宣佈,經考慮本地的實際需要及評估相關地區疫情風險和變化後,衛生局根據第16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規定作出第522/A/SS/2022號公告,由2022年11月13日零時起,須持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旅行證件入境的人士,若具有符合當局要求的相關條件者,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毋須獲得衛生當局的事先批准,可經香港、台灣或中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進入本澳。

        相關條件包括已取得由澳門特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的人士;已獲批專業外地僱員家團成員或外地學生之「逗留特別許可」的人士;已取得由澳門特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的人士;持有「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或治安警察局「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初審通過的「申請文件回執」的人士,但屬第16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規定的人士(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及越南之國民)除外;屬第16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規定的人士(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及越南之國民),已事先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的人士。

        此外,持不符合在第401/A/SS/2022號公告及第433/A/SS/2022號公告的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旅行證件的人士,則需符合相關例外情況,並經衛生當局事先批准,方可由香港、台灣或中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入境本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