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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辦一年發13張涉不法電話推銷罰單
2023-02-20 22:39:04

 

 

        【本報消息】擾民式電話推銷的不法行為在過去三年仍時有發生,於2020年至今年一月底,針對不法使用個人資料進行電話推銷的情況,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共開立124個行政違法調查卷宗。

        個資辦又指,於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完成處理的個案中,共向涉案的12個負責實體發出13張罰單,相關負責實體包括多間境內外公司及個人,累計處罰金額共215,000澳門元,同時依法對三個負責實體執行公開譴責,科處刪除及銷毀個人資料的附加處罰。其中部分個案因涉及刑事犯罪,已轉交刑事警察機關跟進。

        個資辦呼籲各機構和個人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切實履行保護個人資料的法定義務。對於相關不法推銷行為,個資辦會一如既往地依法進行打擊,對違法者作出處罰,保護市民個人資料合法權益。

        個資辦介紹其中一宗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進行電話推銷個案,案中投訴人短期内接連收到不同澳門流動電話號碼的來電,内容均為推銷購買境外樓盤,已多次要求來電者不要再致電,但仍繼續收到上述電話號碼的來電推銷。個資辦跟進調查後,發現涉事A公司(位於香港)為了向本澳居民推銷境外樓盤,委託甲(澳門居民)以其個人名義在本澳某電訊公司開通了合共700個流動電話號碼作樓盤電話推銷之用,當中亦包括涉案的流動電話號碼。據資料顯示,投訴人不止一次收到由該公司透過該電話號碼進行的樓盤推銷電話,但通話過程中投訴人均没有明確同意對方將自己的流動電話號碼用於相關推銷活動,也沒有任何資料證明涉事公司曾嘗試採取任何措施以取得投訴人的同意。

        此外,案中的投訴人以及其他向辦公室反映收到上述號碼來電推銷的市民,均表示不清楚相關公司及人員的身份。經查,來電者在致電進行推銷時,也沒有提供任何與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身份有關的資料。最後涉事公司及甲均被個資辦各自科處40,000元罰款,同時,涉事公司也被個資辦公開譴責。

地產公司不法推銷被罰1.3萬元

        至於另一宗涉及地產公司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致電推銷及沒有保障其資訊權的個案中,投訴人向個資辦反映收到不明來歷的來電,詢問會否出售或出租其居住的單位,投訴人向來電者查問從何取得其電話號碼及居住地址的資料時,來電者沒有回應便掛線,事後投訴人回撥來電號碼,得知來電號碼由A地產公司使用,向A提出上述查詢亦沒有得到回覆。投訴人認為該地產公司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要求個資辦跟進。

        個資辦指經調查,涉事地產公司負責人回覆時聲稱對於其公司職員曾使用公司登記電話號碼致電投訴人作業務推銷一事並不知情,亦不清楚是哪一位職員使用公司電話致電投訴人,而相關個人資料的來源亦無法提供,推測可能是某位職員自行更新電話簿內的資料時過失致電投訴人。

       個資辦指涉事地產公司沒有清晰地向投訴人提供包括資料來源等資訊,明顯地沒有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查閱權的義務而構成行政違法行為。但個資辦考慮到該地產公司屬首次違反個資法並以合作態度配合調查工作,以及始終未能提供資料來源等因素,故根據個資法規定其分別科處5,000元及8,000元即合共13,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