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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會首度審議出入境管控法案
2021-02-08 19:02:51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首次舉行會議審議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法案建議將假結婚、假收養和假僱用等行為刑事化。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介紹時表示,委員會關注非直接犯罪第三人,即相關人士子女的居留許可處理方法。

根據法案內容,修改內容不會觸及修改和廢止投資居留許可制度,主要是修改治安警負責的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等,法案提出以虛假聲明或文件取得居留許可、逗留許可等情況均屬無效,有委員引述近日有生父身分未明的少女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暫時不需註銷身分證的案件。委員會關注非直接犯罪第三人,即相關人士子女的居留許可處理方法。

委員會指法案建議以虛假文件或任何欺詐方式取得居留許可等均屬無效,且不排除倘有的民事及刑事責任,對此關注現時是由法院宣告許可無效,未來會由哪個部門宣告無效及具體操作。又舉例倘父母以虛假文件取得居留權被取消,會否影響其在澳門出世的子女的居留權都要取消?

法案提出的「中轉」不視為出入境本澳的安排,指旅客雖然進入澳門特區,但沒有出入境記錄,不視為出入境澳門,中轉點包括澳門國際機場區域或任一出入境事務站。對此委員會關注到本澳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正發展遊艇自由行,質詢乘搭遊艇來澳的旅客會否亦出現「中轉」情況,至於條文中的出入境事務站是否也包括北安碼頭、九澳深水港等站頭。

中藥法案完成首階段審議

另外,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也完成首階段《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的審議工作,下階段立法會及政府的顧問團隊將召開技術會議。

法案提出偽藥罪需負刑責或行政處罰,若進口、貯存、展示,又或者非法製造、供應偽藥等,一旦危害他人身體完整性,最高可處五年徒刑或600日罰金;若屬過失,則最高處一年徒刑或120日罰金。另視乎情節可有附加刑。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表示,現行法律對偽藥處罰阻嚇力不足,政府希望完善處罰制度,加強打擊偽藥。委員會認同政府立法方向。

法案亦建議引入勸誡,若為非累犯或認罪者等,監管實體可指定補正時間。委員會要求政府清晰非累犯者是指累犯同一法例抑或累犯若干條,政府答應將清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