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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基金調貸款上限延還款年期
2023-06-05 21:39:25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修改《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提高「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中部分項目的貸款金額上限,以及延長受惠人償還貸款的期限。

        為進一步加強對本澳漁業的支持,特區政府在綜合考慮漁業界的經營環境和壓力等情況後,決定對《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進行修訂,基金的申請者,因維修漁船、購置及更換設備等用途的免息貸款上限由50萬澳門元上調至60萬元。

        另外,允許基金受惠人在有合理解釋的例外情況下,延期償還獲批的援助款項,總年期延長至不超過八年,以緩解業界的經濟困難。同時,為配合特區政府的資助法律規和政策,進一步優化了基金的審批和還款的監察制度。

特區政府為援助漁業的持續發展,於2007年推出《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透過「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為漁民提供免息貸款,並適時檢討有關《規章》,務求令基金更切合漁業的實際需要。

        基金成立至今共有318宗成功申請個案,已借出金額超過8,600萬元,償還金額近6,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