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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消計劃開始登記本月24日起可領取優惠
2021-05-06 22:50:26

 

 

        【本報消息】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周五早上九時起開始接受登記,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符合資格的居民可選擇以去年的「電子消費卡」或八間已實名認證的「移動支付」其中一間領取5,000澳門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登記期至12月10日,成功登記的居民最快可於5月24日領取優惠,優惠使用期由六月至12月。

        政府上星期以緊急程序向立法會提交修改今年度財政預算案,經大會通過後,行政會周三完成討論《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行政法規草案並正式落實計劃。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表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採用先登記核實,後領取使用方式推行,本月七日上午九時金管局網站將開通網頁接受居民登記,登記期至12月10日,長達七個月,形容居民有充足時間選擇領取優惠的方式,毋需急於立即登記。

        當局介紹,居民除了可以使用去年的電子消費卡領取優惠外,亦可以選擇已實名認證的八間本地移動支付的其中一間,居民登記時輸入個人資料後便要選擇領取方式,完成登記後將收到確認短訊。

        完成登記並經當局成功核實後,選擇移動支付的居民消費優惠將最快於5月24日自動存入居民指定的移動支付實名帳戶內;如選擇消費卡,居民最快可於5月24日起持卡到全澳逾170個服務地點拍卡領取優惠,拍卡前卡內餘額必須先清零。領取優惠期至12月13日止。

未成年人可轉移予父母或監護人

        當局表示,未成年人的優惠除了可以使用原有的消費卡領取外,亦可轉移到父、母或監護人的移動支付帳戶,其中12至17歲的未成年人,如已開通實名帳戶,可登記該名未成年人的帳戶享受優惠。

        同時,計劃亦容許將優惠轉至他人的實名帳戶,例如可轉至親屬或朋友,但於網頁登記轉移至他人實名帳戶後,需要在5月24日後,在登記時選定的時間到金融機構提交授權文件、原受益人和代領人的身份證正本作核實,如成功核實會在兩個工作日後收到核實短訊,優惠就會自動存入代領人的指定移動支付帳戶。

        代領人連同自己在內,移動帳戶最多可領八份優惠,並可按啟動金餘額疊加加使用限額。對於容許將優惠轉移至非親屬關係的「朋友」如何防止套現等行為,戴建業強調,當局有嚴謹機制監督電子消費不規則行為,去年推出的消費卡已有嚴密監管機制監督,若發現圖利或套現轉移電子消費優惠,當局會移交相關部門搜證和偵查,追究責任。

同時,電子消費優惠行政法規訂明計劃的禁用範圍,包括不能用於博彩、繳交水電費和跨境網購消費等,不法使用電子消費優惠將被終止使用,須返還不法使用的款項,及須負倘有的法律責任。

如商業場所以不法方式收取消費補貼、作出誤導價格資訊或不合理抬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經科局可停止所屬商業企業主全部或部分商業場所在指定期間內收取電子消費優惠,並將於網頁公佈相關資訊。

料計劃可帶動80億元本地消費

對於社會憂慮計劃會推高物價,戴建業回應指,去年推出消費卡初期便已開展市面物價監督工作,經科局及消委會稽查人員每日均會收集物價資料進行分析。截至目前,已巡查了7,000間次商號,亦已要求零售商提供零售商品價格,有73萬項之多。而根據近一年消費物價資料顯示,本澳物價處於平穩狀態。計劃的預算約60億元,預計可帶動80億元本地消費,令各行各業受惠。

        電子消費優惠除可用本澳的零售和服務外,也可以用來搭巴士、咪表和停車場;至於外賣平台方面,戴建業透露,基於外賣平台由本澳實體商戶提供商品及服務,認為具備條件參與,目前正與外賣平台磋商。

        為方便居民,經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轄下的三個服務點,可供自助網上登記。參與計劃的金融機構合共91個服務點,以及大西洋銀行總行,亦可協助居民即場網上登記。考慮到部分長者、殘疾等有需要人士在申領方面或需要協助,社會工作局協調了31間長者及康復院舍、七隊家居照護服務隊、73間長者及康復日間服務中心/社團,提供協助及支援。社工局轄下的五個社會工作中心,以及30間家庭及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亦可協助辦理登記手續。

        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期為6月1日至12月31日。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300元,立減額與啟動金須同時使用,故實際每日立減額的使用上限為100元。

當5,000元啟動金用完或少於10元時,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使用餘下立減額,繼續享受七五折立減優惠。當居民自行充值後,優惠使用不設每日上限。居民可登入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專題網頁(www.dsedt.gov.mo/2021consumo)瀏覽計劃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