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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女童已婚男嫌犯已被羈押
2021-05-27 23:04:00

 

【本報消息】日前涉嫌性侵一名未成年女學生的本澳已婚男子,經移送檢察院偵辦後,涉案男嫌犯目前已被依法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根據案情,該名現年25歲已婚姓陳男子,於本月16日透過網上認識案中未滿14歲女事主並迅即發展網戀,當時兩人已互相告知姓名及年齡。至本月19日下午,兩人相約在北區某網吧首次見面,陳某與事主見面後,未幾便訛稱自己將探望患病的胞姊,並要求女事主陪同,女事主信以為真遂與陳某一同到其位於北區的舊住所,詎料入房聊天等候期間,陳某便向女事主提出進行性行為,女事主強調自己未成年而拒絕要求,期間有人不無理會並脫去女事主褲及侵犯,最終更與其發生性行為。

    完事後,陳某送女事主返回見面的網吧後便離開。翌日下午女事主向駐校社工講述自己遭人性侵一事,社工聞訊立即通知家長及陪同女事主到山頂醫院接受檢查。司警接報後經調查,在本月21日早上到陳某位於黑沙環的住所將其緝拿歸案,陳某承認犯案及知悉事主未成年,司警已將其以涉對兒童之性侵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檢察院指調查中發現,嫌犯於2012年觸犯性侵未成人犯罪被判處徒刑,當時獲緩刑。檢察院以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66條第三款規定及處罰的「對兒童之性侵犯罪」立案偵查,相關罪名一旦成立,行為人可被判處三至10年徒刑,其中,行為人的犯罪前科可構成法庭量刑需要考慮的情節。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惡劣情節,尤其過往曾觸犯同類犯罪的前科紀錄,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