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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包裝咖啡最高糖份相差近倍
2021-07-06 22:40:50


 

 

【本報消息】為提醒消費者預防攝入過量糖份影響健康,消費者委員會比較市面20款預先包裝罐裝及瓶裝咖啡飲品,分析其標籤顯示聲稱的糖份及熱量,詳細資料刊登於第334期《澳門消費》。新一期《澳門消費》還介紹消委會與內地消費者組織近期跨域維權合作的成效。

預先包裝食(飲)品標籤內的營養成份是消費者選擇安全與更健康食品的重要資訊,消委會透過抽查市面各類預先包裝食(飲)品的標籤,特別檢視糖份、熱量等含量,提供更多資訊給消費者參考;引導消費者注意及檢查標籤成份,從而建立健康的飲食生活習慣。

分析是次抽查的20個批次、不同品牌的預先包裝咖啡,其標籤顯示聲稱的糖份含量各有差距,其中最低與最高糖份含量相差超過一倍,最高糖份含量的樣本,每100毫升含有11.2克的糖份,一整瓶樣本的糖份含量已超過世界衛生組織強烈性建議每天攝取50克的上限,該樣本的總熱量亦等於約200克的白飯。

消費者如能注意到標籤內的營養成份及含量,相信就能夠有更精明與健康的消費選擇,建議消費者選購預先包裝罐裝及瓶裝咖啡這類飲品時,可參考第334期《澳門消費》的分析資料。

今年上半年,消委會與大灣區內地消費者組織進行跨域調解及仲裁的合作,共建「澳門居民內地購房聯防機制」等多方面的協作,維護了旅客及澳門居民的消費權益,加強兩地消費者互動消費的信心,促進大灣區融合消費的步伐,新出版的《澳門消費》多個專題予以報導。

本期《澳門消費》的「消費提示」也從《民法典》介紹消費者在預繳式消費時的權利及責任,提示強調消費者若訂立預繳式合同,應先考慮個人所需及條件,一切應以理性、審慎為原則,須檢查及明白合約的條文,消費者參考「消費提示」可以瞭解更多個人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