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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進制度草案倡引三類專才
2021-11-09 22:54:45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公佈《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文本,即日起公開諮詢至12月24日。文本建議分為高端、優秀及高級專業人才三類專項計劃引進人才,首階段重點引進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產業人才,設立人才引進審核及建議委員會負責統籌,並審議擬引進的人才呈行政長官批准。其中高端人才的對象為成就非凡的稀有人才,例如曾獲諾貝爾獎和奧運獎牌等傑出成就獎的人才,文本建議這類人才引進不設限額,而優秀和高級專業人才要考慮引進人才的貢獻和社會的實際需要,建議初期兩者每年共設1,000個名額。

政府舉行《人才引進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在人才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澳門建立完善的人才引進制度尤為迫切;為此,政府計劃以公平、公開、科學的方法,透過定額、定向、定點的方式構建人才引進制度,突破新產業的人才資源瓶頸,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實現「人才建澳」。

她指,疫情凸顯本澳經濟結構相對單、發展資源有限,因此,本澳的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要在既有基礎上,有步驟、分階段推進,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支持下,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產業是澳門未來具有潛力、可優先發展的新產業。

引進人才倡設三類專項計劃

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介紹文本內容時指出,本澳人才引進的目標是推動產業多元、經濟轉型、社會發展和向上流動;建議人才引進分為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三類專項計劃。

其中高端人才是指擁有公認傑出成就的人士,引進後能提升本澳國際形象與知名度,成為本澳的名片,特區政府將可主動邀請,例如曾獲得傑出成就獎如諾貝爾獎、奧運獎牌、國際獎項、國家級獎項,達國家級或以上的知名專家,或對某專業/行業有重大貢獻人士;基於獲得相關成就和獎項的實際人數並不多,故對此項計劃不設限額。

優秀人才是指在某一專業或某行業中表現卓越的領軍人物,借助他們的技術、經驗及市場網絡,帶動和支持本地產業及行業發展,藉以帶動產業發展和經濟適度多元,首階段優先考慮澳門經濟發展急需且緊缺的人才,特別是優先發展的四大新產業領軍人物;申請時無需先獲得本地僱主聘請,但設有限額,符合基本資格的申請人按評審得得分排名競爭配額。

高級專業人才是因應澳門經濟和社會現況以及中長期的發展計劃,補足本地可持續發展所需、緊缺且具經驗的專業人才,發揮他們的帶教作用,培養本地人才,包括能夠支持本澳重點產業發展的高級專業人才,即首階段優先引進四大新產業的緊缺人才,另一類是補足社會發展所需且緊缺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時需先獲本地僱主聘請,薪酬亦需達一定水平,並符合訂明的具體緊缺崗位及數額,按評審得分排名競爭配額。

文本建議設立人才引進的策劃與執行需要一個高層次的公共實體來統籌和協調各項人才引進政策措施,設立人才引進審核及建議委員會統籌人才引進工作,成員包括相關範疇的主要官員、政府代表、社會傑出人士,並邀請知名專家共同參與組成,從宏觀角度向行政長官建議人才引進的名額和重點行業,並負責審議和篩選擬引進澳門的人才呈行政長官批准。

優秀高級人才每年限額千人

至於現存的人才發展委員會則建議增加職能,負責研究和執行人才引進政策措施及各類人才引進計劃;並由治安警察局接收及初步處理申請文件,包括初審申請人的年齡是否達21歲,以及是否有刑事紀錄或屬被禁止入境人士。

新的人才引進制度將完善現有機制,並在各類人才引進計劃內清楚列明人才的類型、條件,以及設有公開透明的評分標準,以便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評估;評審項目主要包括年齡、學歷、專業資格/行業認證、工作經驗、個人成就、語言能力、家庭背景,以及創業/發展/投資計劃等。

對比三類專項引進人才計劃,高端人才不設限額和每年審批次數,而優秀人才和高級專業人才則按季審批,並設有限額,初期建議兩者每年共設1,000個名額,周昶行指香港同類人才引進計劃初期名額每年亦為1,000個,本澳經研究後認為1,000個較合適,不希望名額太低扼殺人才來澳發展,太多則會帶來衝擊,但這個配額不是永恆,人才的則重方向和數量都會按實際情況調整。

同時,高端和優秀人才可以跨境、移動方式服務本澳,申請時均無需獲僱主聘用,首次批給為期三年的特別居留許可,續期時無需取決於是否在澳門通常居住,高級專業人才則要獲僱主聘用,首次批給為三年一般居留許可,續期條件需在本澳通常居住;三類人才的居留申請可惠及配偶與18歲以下未婚子女,同時均可按現行規定,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後,向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成為永久性居民。

至於政府是否已有引進的目標人才,歐陽瑜透露,本澳正展開大健康產業法制建設,期間諮詢了很多專家意見,她認為部分專家符合新的人才引進規定,但強調政府現階段沒有向他們「招手」,因政府不適宜偷步,但希望曾與特區交流大健康產業法制建設的專家未來若有興趣歡迎申請來澳作出貢獻。

公開諮詢期間會舉行四場講解會,諮詢期完結後政府會隨即著手製作總結報告,明年初完成法律草擬工作送交行政會討論,期望明年上半年交立法會審議。新的人才引進制度生效後,現行的「技術移民」制度將會廢止,但已依法開展的審批和續期工作繼續由貿促局跟進,總體上是按照「新人新制、舊人舊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