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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瑜獲授權執行人才委秘書處事務
2022-01-17 23:15:14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頒佈行政命令,授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執行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的事務,並由下月二日起生效。根據命令,歐陽瑜亦可將有利於人才委會秘書處運作的權限轉授予秘書處秘書長。

        根據相關行政命令,歐陽瑜獲得權限包括核准承投規則,競投方案及其他重要的程序文書;委任開啟標書及評審標書的委員會成員;核准擬訂立的合同擬本,並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有關合同。

        至於在財政及財產資源管理方面,歐陽瑜獲授予的執行權限與各司長一樣,包括如屬許可工程的競投及費用方面的權限,有關金額的上限為9,000萬澳門元;如屬許可取得財貨及勞務的競投及費用方面的權限,有關金額的上限為4,500萬元;如獲許可免除進行競投或訂立書面合同,則批准豁免競投的工程上限為6,000萬元,以及批准豁免競投取得財貨及勞務上限為3,000萬元。

        至於行政長官於2021年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包括批准取得資產和勞務,以及秘書處人員管理等的權限,相關批示亦將於下月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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