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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燃放爆竹煙花活動須取消
2021-01-07 22:10:38

 

 

【本報消息】市政署指收到成功投得2021年售賣爆竹煙花准照持有人來函,表示負責承運爆竹煙花等物品出口之廣西北海碼頭於今年元旦起進行整改,暫停貨物運輸。由於有關危險品不具備條件按內地相關要求運抵本澳,經評估,市政署決定取消本年農曆年售賣及燃放爆竹煙花活動,投得本年售賣爆竹、煙花及火箭檔位的准照持有人將獲退回相關競投金額及費用。

根據內地相關要求,自2016年起煙花爆竹等須以水路方式運輸至澳門,並須於內地具處理相關危險品能力及許可之港口起卸,以確保安全。

原於2021年2月11日至17日舉辦的「農曆新年期間售賣及燃放爆竹、煙花及火箭活動」,在澳門半島和氹仔區分別設八個和五個檔位,並已於去年12月4日作公開競投,最終13個檔位全部以底價五千元成交。市政署將向成功投得檔位經營准照的持有人退回競投金額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