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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18年姓吳男子潛逃內地落網
2022-04-21 23:16:54

 

        【本報消息】一名因實施犯罪集團罪、偽造文件、相當巨額詐騙等罪而被澳門初級法院判處合共18年實際徒刑的本澳姓吳男子,近日在內地由公安拘捕並押送交予本澳警方執行送監服刑之拘留命令。

        司警局表示,該局在今年一月份透過區域警務聯絡機制,得悉一名49歲因實施犯罪集團罪、偽造文件、相當巨額詐騙等罪而被澳門初級法院判處合共18年實際徒刑的姓吳本澳男子正身處内地,而有關庭審判決的上訴已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

        為執行法官批出的拘留命令狀,司警局立即要求内地警方協助尋找及移交被判刑的本澳男子。該男子近月在内地不同城市均有活動軌跡,在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和珠海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相關工作依法開展。

        最後在今年4月20日早上,珠海市公安局通知司警局,該名本澳男子已在珠海落網,當晚司警局人員在拱北與關閘口岸的入境通道,與内地警方進行交接程序,接收該本澳男子。隨後,司警人員按照法官命令,將其拘留並押往澳門懲教管理局服刑。

        有消息指該名落網的姓吳男子,是涉及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涉貪案中的主腦,他在案件開庭前已潛逃內地,案件在今年一月終審判決後,法官隨即發出拘留命令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