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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抽查市售童鞋使用性能表現不一
2021-01-28 17:51:32

 

 

【本報消息】本澳及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合作,在兩地抽查了36款童鞋樣本進行安全及使用性能等各方面的測試,以及作出感官測評,各樣本的測試表現及評級不一,消費者可參考該報告選擇安全與舒適的童鞋。

澳穗兩地消委會根據合作協議進行商品聯合抽查試驗,共同公佈「穗澳消委會童鞋比較試驗總報告」,藉試驗報告的科學檢測數據,引導安全消費,通過共享商品資訊,加強大灣區消費者互動消費的信心與保障。今次穗澳消委會在兩地購買了36款包括不同品牌的皮鞋、休閒鞋及運動鞋的童鞋樣本進行測試,當中10款購自澳門的實體店,26款由廣州市消委會於實體店及網店購買,樣本售價由約70至近1,000澳門元不等。

本次測試分別針對樣本的物理安全、化學安全和使用性能三項指標進行檢測,對童鞋樣本中的甲醛含量、重金屬總量、外底耐磨性、外底硬度等十多個項目進行測試,除了測試常規的標準項目外,還參照國內外先進測試方法測試揮發性有機物、吸濕透濕性等現行國家行業產品標準暫時沒有規範的項目。

報告顯示購自澳門的10款樣本全部通過化學及物理安全檢測,符合試驗的安全標準,但使用性能的表現不一,至於目前沒有標準規範的揮發性有機物則有不同程度的檢出,建議家長可參考這份報告的數據,比較評級作出消費選擇。

鞋子一般是長時間穿著的,一雙安全與舒適的鞋子對發育中的兒童尤為重要,報告建議消費者應光顧有信譽的商號,以保障商品的來源,選購時檢查是否有完整的商品資料標示,為兒童選擇尺碼及鞋後跟高度適當的童鞋,包括腳趾前至少留有一厘米,鞋後跟高度約為6至15毫米,前掌部份不宜太薄,相關建議請查看該報告(www.guangzhou315.cn/show-14-20375-1.html)的「消費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