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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嚴打「抱團式」通關嚴查集團式「走水」
2022-11-24 22:11:46

 

        【本報消息】針對近期珠澳口岸,尤其是在拱北口岸出現人為製造客流高峰的情況,珠海多個政府部門周四先後發出通告,指如故意在拱北和青茂口岸內慢行、逗留、聚集,實行「抱團式」集中通關、擾亂口岸管理秩序,涉嫌走私等違法行為者,自查實之日起三個月內將會被禁入拱北和青茂口岸,並由有關部門依法從嚴處理。據內地相關法律規定,擾亂口岸秩序情節嚴重者,可處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近日內地疫情持續反覆,就連鄰近的珠海亦出現多宗社區發現的感染個案,惟近期連日來關閘口岸離境大堂早上都會出現擠擁情況,警方需要在關閘口岸廣場架設圍欄實施人潮管制措施,本澳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周日受訪時證實,近月關閘和青茂口岸早晚高峰時段及周末時段的「走水」情況特別嚴重,包括大批通關人士到內地管轄範圍後故意停留後集中衝關,對通關秩序造成嚴重影響,並帶來一定的疫情傳播風險。

查實者將禁入拱北青茂口岸三個月

        黃少澤透露自己已於上周五與珠海邊檢方面進行溝通,並會由珠方對在內地管轄範圍故意停留不過關的情況作出處理,澳方亦會特別調查是否有集團式操控「走水」情況。

        至本周四,珠海三個政府部門先後發出通告,表示會為維持口岸通關秩序採取行動。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在通告中指出,近期珠海市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但部分旅客為逃避相關監管,在拱北口岸通關場所內故意慢行、逗留、聚集,不按引導通行,實行「抱團式」集中通關,人為製造客流高峰,危及通關安全,增加疫情傳播風險。

為確保通關安全暢通、高效有序,降低口岸疫情傳播風險,經上級部門同意並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決定對故意在拱北口岸、青茂口岸通關場所內慢行、逗留、聚集,實行「抱團式」集中通關、擾亂口岸管理秩序,涉嫌實施走私等違法行為,自查實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得進入拱北口岸、青茂口岸場所,並由有關部門對違法者依法從嚴處理。

        同日凌晨拱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亦發出通告,指近期一些不法分子組織、教唆、鼓動有關出入境人員,在拱北口岸限定區域故意滯留聚集、穿插逆行,拒絕按照邊檢執勤人員指引排隊候檢,嚴重擾亂口岸正常出入境秩序,影響廣大出入境旅客正常通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2條規定,對於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可以並處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對涉嫌妨礙公務、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拱北海關發通告稱將嚴打走水者

拱北邊檢呼籲出入境旅客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自覺服從邊檢執勤人員指引,有序排隊候檢,在口岸限定區域不逗留、不聚集、不逆行,共同維護口岸正常出入境秩序,營造良好的通關環境。

同時,拱北邊檢歡迎積極檢舉揭發組織、參與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違法分子,邊檢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舉報電話:0756-8167000)。

        拱北海關隨後亦發出通告指,為堅決打擊珠澳口岸「水客」走私,維護口岸通關秩序,保障口岸通關安全,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拱北海關將持續依法嚴厲打擊「水客」走私,從嚴查處各類走私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對因走私、虛假健康申報、違法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等違法行為被拱北海關行政處罰的人士,海關將通報地方政府部門實施相應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