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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屋將允屋主親友合理無償暫居
2023-02-07 22:15:34

 

        【本報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夾屋法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房屋局局長山禮度等官員列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代表在會上表示,未來夾屋屋主的親戚朋友短暫、合理、無償供居住沒有問題,並指現時經屋及社屋亦有類似情況,房屋局並沒有因此而追究相關責任。黃顯輝稱委員會希望政府能清晰條文。

        黃顯輝會後介紹會議情況時指,會議討論了第一至第六條條文,包括申請夾屋對象、單位用途、建造夾屋的目的等。其中司長指夾屋雖屬私樓,但夾屋內停車場則會列為公共停車場,落成後將由交通事務局負責管理。

        對於夾屋的定性問題,司長在會上回應時指夾屋屬私樓,但非百分百等同私人發展商的私樓,由於夾屋是政府使用公帑建造,是以公帑協助居民上樓,因此法案需訂定夾屋的使用限制。單位建造方面夾屋房間面積至少要九平方米,經屋則為7.5平方米,當局並強調政府構思夾屋的建造與私樓一樣,夾屋的目的是構建合理置業階梯,以及透過在經屋和私樓間建立一種新的置業途徑,協助居民解決住房問題,而夾屋單位僅能用於自住用途。。

        法案第四條建議單位僅用於預約買受人或所有人及其家團自住,有委員關注既然夾屋屬私樓,家團以外親戚朋友能否居住有關夾屋單位時,黃顯輝指司長在會上表示只要是合理、無償供親友短暫居住沒有問題,並稱現時經屋、社屋也有同樣情況,房屋局不會因此追究有關情況,不過會上也有出席的議員希望當局在法案中清晰寫明相關規定條文。

        關於夾屋申請對象方面,法案的附件列明家團為一或二人者可申請一房,一至四人可申請兩房,三人或以上可申請三房,當局解釋相關立法精神採取靈活性規範,是希望鼓勵青年人組織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