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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漢涉駕兩無拔車匙鐵馬代步被法辦
2023-03-12 22:46:56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上周二接獲市民報案,事主報稱自己將電單車停泊在高士德大馬路附近後,並沒有拔走取車匙便下車及離開整理貨品,當返回停泊位置時發現電單車已不知所蹤,懷疑被人駛走報警求助。

        治安警人員接報後透過現場監控及天眼系統鎖定一名男子與案有關,發現該男子將報案人之電單車駛到路氹體育館大馬路附近停泊後,便離開現場。警員隨即前往上址並尋回失車,經進一步偵查後,警員在路氹順榮大馬路附近將涉案男子截獲。

        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曾先後盜取兩輛未被拔取車匙的電單車,目的是作為代步之用,隨後警員在高士德大馬路附近尋回另一輛被盜之電單車。

        涉案男子為年約30多歲的香港居民,其已被治安警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2條「竊用車輛」罪送交檢察院偵辦。另外,由於涉案男子在本澳沒有駕駛資格,違反了《道路交通法》中第79條「駕駛執照」及第95條「無牌駕駛」,治安警也已對其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