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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公共充電收費下月起下調
2024-04-22 21:59:33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公佈第6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運輸工具充電收費,下調中、快速公共充電收費的電能費用,並將慢速充電的「非繁忙時間」提前三小時,即由晚上11時提前至晚上八時開始。有關行政長官批示將於2024年5月1日起生效。

是次調整是將公共充電收費中的中速(1)和快速(2)電能費用分別下調為每千瓦時2.98澳門元及3.44元。同時,為簡化計算及提升充電體驗,中、快速公共充電收費的時間不再區分前段及後段。調整後,電能費用降幅最大達24.4%。至於電能費用加收費調整系數(0.39元)後的總電價,最低(即慢速、非繁忙時間)為每千瓦時1.81元,最高(快速)為每千瓦時3.83元。

另外,公共充電收費的慢速充電及一般充電收費(適用於私人停車場)的「非繁忙時間」,將由原本的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九時,修訂為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九時,更能配合充電用戶的生活習慣。

修訂後,本澳的電動車公共充電收費將較香港特區現行收費低,特區政府期望以此進一步推廣電動車輛在澳門的使用,並鼓勵電動車用戶於「非繁忙時間」充電。為配合《澳門長期減碳策略》,特區政府將繼續督促專營公司完善公共充電網絡,並持續關注全球電動車的發展趨勢。

大橋東停車場下月恢復收費

另外,為進一步善用公共資源及促進公共泊車位的合理分配及利用,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東公共停車場(東停車場)自5月1日凌晨零時起恢復收費,收費方式及金額調整為所有車輛不分時段按時收費,輕型汽車劃一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收費澳門元10元;停車場接受多種付款方式,包括現金支付、政付通電子收費系統、澳門通卡、銀聯閃付卡、信用卡、微信支付(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及支付寶(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

進場方面,東停車場維持現行免預約進場的安排,僅當停車場車位餘額少於600個時才需預先透過網上預留車位後進場。准許泊車的期間上限為連續八日,但在具適當理由的情況下市民可向交通事務局申請例外地適當延長停泊期限。

有關東停車場的使用安排詳情,可瀏覽交通局網站及微信公眾號(服務號macaudsat及訂閱號macau-ds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