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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具文化價值建築物 第四批不動產啟評定程序
2023-03-19 21:34:06

 

        【本報消息】自《文化遺產保護法》於2014年生效後,當局分批對約100項未被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開展普查研究工作,並以普查成果為依據,陸續為具條件的不動產項目依序開展評定工作,並經調研,公開諮詢,評估與分析意見後,至今已完成三批全澳不動產評定,連同荔枝碗船廠片區,被評定的不動產項目已由《文遺法》生效前的128項增至現時的159項,分佈於澳門、氹仔及路環。

        為進一步保護具文化價值的不動產,文化局宣佈啟動第四批不動產評定程序,並由本月16日起展開為期60日的公開諮詢。

        文化局指局方是根據普查資料以及近年持續進行的資料搜集、論證與深化研究,將當中能夠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六個不動產項目,按《文遺法》規定作為第四批不動產評定並展開公眾諮詢。本批六項不動產包括位於文第士街一號的澳門國父紀念館、趙家大屋、美副將大馬路兩處過往作為公務員宿舍的建築、原媽閣屠場舊址和路環九澳港海關站。

        是次被評定的項目涵蓋不同類型的歷史建築,包括嶺南民居、公共設施以及別墅式住宅等,絕大部份業權屬沒有登記或由政府持有。當局介紹,文第士街一號房屋建於1931年,評定範圍約1,371平方米,是孫中山元配夫人盧慕貞的寓所,其整體外觀具摩爾復興式建築藝術風格特徵,目前屬展覽空間,建議評定為紀念物。

局方續研趙家大屋修復活化方案

        另一項是位於趙家巷24-26號的趙家大屋,評定範圍約465平方米,是澳門昔日華人望族趙氏家族的舊居,大屋主體建築不晚於1875年興建,為一典型三進三間兩廊的嶺南民居建築,其中文化局早前已斥資約800萬購入24號業權,而26號業權沒有登記,相關建築目前處空置狀態,建議評定為紀念物。文化局指由於趙家大屋已空置頗長時間,局方會對建築進行測繪和歷史研究,隨後會制定修復方案和活化方案,研究相關建築日後引入的功能用途。

        至於位處美副將大馬路55-73號及連勝馬路118-120號的12幢房屋,前身為一組公務員宿舍,其中10間建築現已活化為社區藝文活動空間。位處美副將大馬路28-30、34-36號及俾利喇街151-157號的四幢獨立別墅式住宅,前身為原郵電總局職員宿舍,其中一座現已活化為冼星海紀念館。政府指兩組公務員宿舍建築群建於20世紀50年代,均具有葡萄牙柔和建築風格特徵(Estilo Português Suave)。

        另外,位於媽閣上街的原媽閣屠場舊址,以及位於路環碼頭前地的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原路環衛生分站舊址)也位列本批不動產評定名單,局方指兩項駕築物均是19至20世紀初澳門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民生建設,媽閣屠場是上世紀澳門半島唯一的市政屠場設施,建築設計在滿足現代城市化衛生屠宰需求的同時又融入折衷主義(Eclecticism)建築風格的美學元素。

        具有裝飾藝術風格(Art Deco)特徵的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則是路環最早的現代公共衛生服務設施,上述兩處建築是澳門19至20世紀實用功能與建築美學兼具的公共建築範例。

渡船街一號擾釀五年終不評文物

        根據資料,文化局過去已開展合共三批不動產評定程序,合共提出31項不動產項目進行公開諮詢,其中在第一批公開諮詢意見的10個不動產項目,包括雀仔園福德祠、福德祠(大碼頭街)、福德祠(石牆街)、福德祠(河邊新街)、城牆遺跡(近加思欄馬路一段;近若憲馬路一段;近西望洋聖堂一段)、中西藥局舊址、葉挺將軍故居、市政牧場舊址和市政狗房以及西墳馬路六號房屋(藍屋仔)九個項目均沒有異議被獲評定為不動產。

        但另外一項即渡船街一號A(亞利鴉架街28號房屋)就引發一場社會小風波,該幢建於1917年的三層樓高舊式樓房,業權人多年前獲工務局批准拆卸,並隨即進行拆卸工程,但進行到一半時因社會有意見認為該建築有文物保育價值,文化局後於2013年突然叫停拆卸工程,並將其列入第一批不動產項目清單中啟動文物評定程序,但經公眾諮詢後最終被評定為沒有歷史價值,最終後未被列入文物清單,業權人也可依原計劃拆卸重建。

        至於第二批不動產則共有九項,包括更館(沙梨頭)、先鋒廟、聖保祿學院遺址(圍牆遺跡,高園街一段)、東望洋斜巷6號房屋、得勝馬路30號房屋、穆薩家族房屋、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原沙欄仔街市舊址(原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