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利成木行」土地將納作國家私產
2025-06-25 21:24

 

【本報消息】運輸工務司司長於《特區公報》刊登批示,指提督馬路原「利成木行」所在地的臨時佔用期屆滿而失效,土地將納入國家私產。

有關土地曾因業權歸屬問題捲入官司,終審法院於2014年2月裁定位於提督馬路利成木行翁氏家族的上訴敗訴,木行需遷出,並需把兩幅合共約1,600平方米的土地歸還同善堂,但木行一直未曾遷出。

至2023年3月15日,法院人員到利成木行開展遷出程序,期間曾遭木行負責人拒絕入內,及後警方應法院要求協助處理事件,並將木行負責人送上警車帶回警局,法院人員終能入木行內開展遷出程序。法院至2014年裁決利成木行翁氏家族上訴敗訴,將土地歸還同善堂,並於2023年開展遷出程序。

根據工務司長的最新批示,該地段由四個地塊組成,面積1,755平方米,土地最初以翁仕名義持有,臨時佔用期至1993年底屆滿前未有按規定續期而失效。批示又提到,土地於佔用權期間移轉至同善堂,至轉錄簿冊將土地轉為電腦登記時,被改為「租賃方式批給」,並連續三次續期、每次10年,而司法裁判隨後已更正,土地登記事實為「臨時佔用」且首次續期亦是在初始的50年期屆滿後提出。基於法律上的確切性及安定性原因,須宣告土地佔用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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