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設高息回報局騙本地男三百萬
2026-01-29 20:50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子訛稱可協助投資賭場生意以每月賺取高息,成功騙取一名本澳男子逾300萬港元,司警接報經調查後於路氹某賭場內將涉案女子拘捕,並起回逾24.5萬元懷疑贓款,女疑犯則供稱已將大部分贓款輸光。

        涉案被捕的44歲內地無業女子姓童,案中墮入騙局的本澳中年男子曾任職賭廳司機,並於2023任職期間因工作關係經常接載童女而與對方成為朋友並一直互有聯絡。至2024年10月童女向男事主訛稱自己有「門路」投資賭場生意,並聲稱每月可收取高息回報,每投資10萬元每月可獲5,000元利息回報,並強調投資風險很低著事主不用擔心及不需理會實際投資項目,只需出錢便可每月穩當地收息賺錢。

在童女遊說下事主表示感興趣,並於同年10月把126萬元交予童女等收息,但至同年11月事主發現並沒收到回報詢問童女時,對方便訛稱自己早前因遺失了老闆的生意款項,故自己借了事主投資款項來周轉,並要求事主再借款及聲稱如不借款「填數」,自己便無法進行投資,事主的先利的投資也可能一無所有。

至此事主仍對童女所言深信不疑,遂再借出100萬元予童女,但及後仍然收不到回報,隨後童女又再利用不同藉口拖延及向事主索款,最終事主在去年一至四月期間,又累計再向童女交付了78萬元。

及後事主發現依然無法收到回報,連番追問童女後才僅在去年八月收到五萬元現金,之後童女便再沒有和事主聯系。事主終感到受騙於去年11月透過律師向檢察院舉報。

司警接獲檢察院轉介案件後經調查鎖定童女身份資料,並於本月28日在路氹某賭場內將其緝拿歸案,經調查,司警發現童女根本沒有渠道作出其所述的投資,童女只是將詐騙事主的投資款用作到賭場博彩的賭本,其並承認已輸掉大部分騙款。

司警事後僅在童女身上搜獲折合逾24.3萬元現金、2,000元人民幣及一部手機,同時已將其以涉相當巨額詐騙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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