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納稅主體已可選接收通知方式
2026-02-04 20:39

【本報消息】為配合特區政府的電子政務發展,《稅務法典》新增以電子方式接收稅務行政當局的稅務通知,納稅主體除了可以郵寄方式接收稅務通知外,還可選擇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以電子方式接收稅務通知。
郵政掛號通知推定以郵戳日的翌日起計第五日視為完成通知;電子通知則以收件人查閱一戶通或商社通的電子通知時視作已完成通知,若未查閱,推定在成功送達後的第三日亦視作完成通知。無論是以郵寄方式或電子方式接收稅務通知,倘完成通知日為非工作日,則推定在其後的首個工作日完成通知。
自然人納稅主體可透過一戶通開通接收電子通知,首次開通只需登入一戶通後點擊通知菜單,隨後在「使用須知」視窗內點擊「同意並加入」按鈕,便完成開通電子通知。
商社通實體或社團用戶首次開通電子通知,需前往行政公職局遞交「電子通知服務申請表」辦理開通手續。
一經登記,往後包括財政局、交通事務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稅務通知都將以電子方式送達。倘公眾對《稅務法典》有任何疑問,可瀏覽專題網站或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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