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政府正就修改《控煙法》進行公開諮詢,首場諮詢會周日舉行,多位與會者認同擴大室外禁煙範圍,以及禁止管有電子煙;但對於捲煙包裝健康警示標籤面積佔比由現時的50%擴大至85%,有煙草業界人士反映面積過大會覆蓋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和品牌等資訊,影響顧客識別,質疑擴大標籤的必要性。

政府周日起就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進行公開諮詢,諮詢期至四月八日,諮詢首日下午並舉行首場面向工商、旅遊業界的專場諮詢會,衛生局代局長鄭成業致辭時表示,政府透過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擴大禁煙範圍,加強對電子煙規管,並配合煙害宣傳與戒煙服務,相關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數據顯示本澳整體吸煙率及青少年煙草使用率均呈下降趨勢,更提前實現世界衛生組織訂「煙草使用率相對減少30%」的目標,反映現行控煙政策方向正確。
隨著社會對室外吸煙對公眾造成滋擾,尤其是行人道上邊行邊吸煙的「火車頭」等室外吸煙行為對其他行人帶來二手煙困擾,與此同時,電子煙、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等新型煙草產品逐漸流行,對青少年健康構成潛在威脅,政府留意到社會對完善《控煙法》的訴求不斷上升。
結合本澳實際提五項修法重點
鄭成業表示,為保障居民健康並回應社會訴求,衛生局早前已將三間學校及一間托兒所門口兩側各10米範圍列為禁煙地點,並於宋玉生公園周邊街道試行「禁煙區域」,以減少「邊行邊吸煙」的現象,當局認為措施獲得各界支持並為是次修法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衛生局在此基礎上廣泛聽取意見,參考內地、香港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控煙經驗,並結合本澳實際情況歸納出五項修法重點。
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逐一介紹五項修法重點,包括針對邊行邊吸煙帶來的二手煙問題,政府建議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將學校、托兒所等場所出入口列為法定禁煙地點,並允許政府在聽取社會意見後在部分人流密集的街道、廣場設立「禁煙區域」。當局已在宋玉生公園周邊街道設立禁煙區試點,並設置了九個指定吸煙點,他提到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指定吸煙點的設置有所不同,目前本澳設置的吸煙點為無遮擋,當局未來將會選定其中一個吸煙點改為有遮擋的方式。
林松指出,雖然特區政府已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超過三年,理論上相關產品應已消耗完畢,但社會上仍不時發現吸食或偷運的情況;為進一步加強管控,政府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鄰埠香港也將於今年四月底起實施在公眾地方禁止管有電子煙,當局希望法案能於2027年生效。同時修法建議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包括水煙煙草/水煙膏和水煙壺等水煙的製造和流通,防止青少年接觸新興煙草產品。








為減低煙草包裝對吸煙者特別是年輕人士的吸引力,建議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以標準顏色和字體顯示品牌及系列等名稱,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在包裝上的比例,由現時的50%提高至85%,並設立一年寬限期。
同時,為保障巡查時衛生局監察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提升執法效率,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以便在發生衝突時作出記錄以輔助取證及記錄過程。
團體倡加煙稅設電子舉報平台

會上有雪茄公司代表認為將煙草包裝警示面積從50%提升至85%,該比例幾乎覆蓋雪茄包括盒上的生產日期、批號,甚至是品牌名稱,認為不可行;並展示一盒自行將健康警示標籤擴大至整體包裝約60%的雪茄產品,指出盒上的雪茄品牌已被覆蓋,只有生產日期還可自行黏貼,質疑擴大覆蓋範圍的必要性。
有旅遊業界代表認同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建議將禁煙範圍擴大至世界文化旅遊景點周邊,包括大三巴、新馬路議事亭一帶;代表並提議改造垃圾桶造型,增設針對性收集煙蒂、容量較大的器具,並建議增設防止燃燒的功能,同時要設置更加明顯的禁煙標識,並利用口岸電子屏滾動播放控煙宣傳,讓遊客清晰知悉本澳的禁煙區域,避免誤墮法網被罰款。


會上教育團體、學生組織和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的代表分別贊同加強管控電子煙等修法內容,建議擴大校園周邊禁煙範圍,又認為要增加煙稅,引入攝錄取證及控煙電子舉報平台等。
衛生局代表回應,修法後管有電子煙等同違法吸煙,屬行政違法,初步考慮罰款為1,500元;並解釋相關處罰屬於行政違法,未有賦予當局搜查權,不可作出處理刑事罪行的搜查、搜證做法,至於學校或其他兒童機構是否可以檢查學生書包或隨身物品,則屬機構自身規定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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