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接送員轉職導遊培訓課程開課
2026-03-16 20:56

【本報消息】鑑於第5/2025號法律《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於2026年2月1日生效,根據相關規定不再發出新接送員工作證或將之續期(符合過渡規定而獲延長工作證有效期的特殊情況除外)。為此,旅遊局特別為現有的旅遊接送員免費提供轉職導遊培訓課程,協助相關人員提升專業技能和水平、拓展職業發展空間,並進一步推動澳門旅遊業服務質素。課程由澳門旅遊大學管理及專業發展學院(IEPD)的專職導師教授,並於3月16日正式開課。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致辭時勉勵學員「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面對旅遊業的蓬勃發展與新法規的實施,更應把握機遇,積極裝備自己,在能力上不斷提升,在心態上保持積極,持續學習新知識,保持敏銳的觸角,在成就個人事業的同時也說好澳門故事。

旅大副校長呂劍英致辭時表示,課程將協助學員把實戰經驗轉化為專業競爭力,同時透過系統的教育與培訓,助力學員更好地適應新法規、掌握新技能,為新法落地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進一步提升澳門旅遊業的整體競爭力。

旅遊局於2月11日聯同旅大舉辦相關講解會,向業界詳細說明課程內容及注意事項,並即場協助有興趣報讀旅遊接送員轉職導遊培訓課程的接送員辦理報名手續。學員將於三月至九月期間接受150小時總課時的課程,涵蓋理論授課、實地考察及實踐環節,確保學員獲得全面而深入的專業培訓,課程大綱包括旅遊業概論、澳門歷史文化、澳門旅遊名勝、導遊技巧及急救知識,並採用講授與實習相結合的授課形式,旨在全面提升學員的專業知識與實務能力,為投身導遊行業做好充分準備。

旅遊局已於去年11月舉辦兩場新法宣導講解會,向業界闡釋法律重點並介紹了旅行團資料輸入系統,業界及公眾可於旅遊局網站(www.dst.gov.mo)重溫講解會簡報內容。因應新法的生效及持續推動電子政務發展,旅遊局已新增多項旅行社准照相關的網上申請服務,以及兩項一戶通導遊證申請服務,為旅遊業界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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