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於1月31日至3月16日期間,就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關於調升產假及年假日數展開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合共收到近萬份社會各界提供的意見,勞工局衷心感謝各界積極建言獻策,共同為完善澳門的勞動權益保障作出貢獻。
政府於建議的修改《勞動關係法》中提出,將產假由現時的70日調升至90日,與公務員產假日數睇齊,並建議年假引入按年資遞增日數的機制,由現時僅有的六日起,按年資每滿兩年增加一天,最高日數為12日。政府冀藉調整讓僱員更好地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並正就此展開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諮詢期至3月16日止。
是次修法文本中還提出,內地、香港和新加坡的年假日數均設有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其中香港和新加坡是按年資逐年遞增年假日數,年資滿九年或八年後,年假日數會由七日增至14日,內地則按累計工作期間的長短享受不同日數的年假,累計作時間達20年或以上後,年假日數會由五日增至15日。
考慮到本澳的法定年假日數多年來未有調整,且有關日數與鄰近地區的相關規定存在差距,以及設置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亦有利於增加僱員對工作的歸屬感及穩定性,政府建議將現行年假制度調整為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起始日數為六日,按僱員的年資遞增年假日數,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日,即年資達12年以上後,年假日數會增至12日。
政府擬續設產假報酬補貼

政府並建議調升產假日數。為持續優化對女性僱員的保障,幫助僱員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特區政府認為有必要增加產假日數,故建議產假日數由70日調升至90日,即增加20日,其中60日產假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而餘下30 日產假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份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以增加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的靈活性。
假如法定產假日數調升至90日,將會令私營機構與公務部門的法定產假日數統一,但仍少於國際勞工公約訂明、以及中國和香港現行的98日。政府亦同時建議繼續推出產假報酬補貼措施,就本地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的情況,向中小企業提供最多20日的補貼,以在調升產假日數的同時,減輕中小企業支付相關報酬的壓力。
勞工局在諮詢期間透過多種途徑收集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包括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版、勞工局專題網頁、電郵、電話、傳真及郵寄等方式,共計收到約9,900份意見。同時,亦先後舉辦了六場諮詢會,包括三場公眾場及三場專場諮詢會,向公眾、僱主與僱員,以及社會團體等介紹公開諮詢的內容並進行互動交流,六場諮詢會合共約520人出席。
勞工局正全面整理及分析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後續將編製諮詢總結報告,完成後會上載至勞工局專題網頁、政府入口網站及一戶通平台供公眾查閱。勞工局在完成意見整理後,將儘快完成法案的草擬工作,並將法案送交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聽取勞資雙方意見,以便推進後續的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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