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維修基金擬擴資助額擴適用範圍
2026-06-16 21:38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4/2007號行政法規〈樓宇維修基金〉》行政法規草案。根據草案政府計劃將樓宇維修基金資助範圍擴大至更新工程,同時調升相關的資助及貸款限額,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資助計劃亦將明確可獲資助的檢測範圍及簡化資助發放程序。

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房屋局局長任利凌介紹,為鼓勵及協助業主履行樓宇共同部分的保養及維修責任,特區政府透過第4/2007號行政法規設立樓宇維修基金,旨在對有助澳門特區私人樓宇安全及環境衛生的保養及維修工程提供資助。

為落實設立基金的目的,特區政府已於2021年對基金各項資助計劃進行整合,擴大部分計劃的資助範圍和調升資助及貸款金額,以及簡化申請程序等。現時基金下設四項計劃,包括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資助計劃、樓宇管理資助計劃,以及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資助計劃。藉著財務上的資助及無息貸款,推動業主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處理樓宇共同部分的保養及維修、檢測或樓宇管理事務,以消除因樓宇失修而存在的安全隱患或衛生問題。

經評估資助計劃的成效及分析近年的申請個案後,草案建議修改第4/2007號行政法規,尤其是修改基金的宗旨,以擴大資助範圍至更新工程。另一方面,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規章》及《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資助計劃規章》,以擴大資助範圍及調升相關資助及貸款限額。同時,亦將修改《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資助計劃規章》,以明確可獲資助的檢測範圍及簡化資助發放程序。

任利凌又表示,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他又指樓宇維修基金2007年成立至今累計已批准7,523宗申請,共涉及4,600多幢樓宇,總資助金額約7.4億元。而今年暫時已收到約270宗樓宇維修申請,涉及金額約2,800萬元。他稱,相關資助法規生效後,預計將增加800多萬元的預算,至於具體受惠樓宇數量則需視乎個案實際情況而定。

修訂消費稅規章將交立會審議

另外,行政會也完成討論《修改12月13日第4/99/M號法律通過的〈消費稅規章〉》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指經檢視現行《消費稅規章》就產品進口本澳時經營人選擇「同時自願繳納制」並須繳納消費稅,但隨後因符合特定條件而申請退稅的程序後,認為流程較為繁複,有必要進行優化,以減輕經營人的經營負擔以及提升行政效率,並有利於業界縮短資金周轉的週期,便利企業營運。為此,政府經聽取業界意見後,制定了修改《消費稅規章》法案。

法案的主要內容涉及修訂現行《消費稅規章》有關進口第II組的酒精飲料產品及第III組的煙葉產品的消費稅繳納制度,建議在現行擔保制度中增設「清關時繳納制」,並規定經營人在獲發進口准照時已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指定的銀行開立帳戶,以便預留相應金額以繳納消費稅款項,當產品清關時,經海關檢核通過且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確認已從帳戶成功扣除相應款項後,有關產品方可進口本澳。

本次修法將進一步完善現行制度,以避免先繳稅後退稅的繁複繳稅程序,便利經營人繳納消費稅,達致優化營商環境的施政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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