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表決通過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
2026-07-21 21:06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21日細則性討論並通過《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法案由政府於今年6月1日提交立法會,並於6月9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由第一常設委員會作細則性審議及分析。

為落實提高僱員勞動權益政策,特區政府經調研及諮詢後提交本法案,建議調升年假及產假日數。

在年假方面,在現有僱員每年可享有六日年假的基礎上,法案建議引入年假隨僱員年資遞增的機制,僱員年資每滿兩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遞增一日,當年資達12年以上時,最多可以取得12日年假。為配合上述年假隨年資遞增的規定,法案亦建議訂明僱員的年假權是以年資為基礎,即勞動關係滿一年,僱員方取得年假權,並有權於緊接的一年內享受相應日數的年假。屬首年入職的僱員如工作滿三個月但未滿一年,其可透過與僱主協議,提前享受年假,工作每滿一個月可享受半日年假。

產假福利法案公佈後翌日生效

在產假方面,法案建議將現行的70日有薪產假調升至90日有薪產假,其中60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該項規定旨在為女性僱員提供更優質的生育條件,使其有更充裕的時間待產、產後康復及照顧新生兒,進一步完善家庭友善政策。

同時,因應法案對《勞動關係法》產假制度的調整,非自願流產及活產嬰兒死亡的產假日數也提升至90日,並對《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作出相同的修改。

另外,在細則性審議過程中經聽取各方意見後,法案將調升產假福利的相關規定,由2026年1月1日生效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生效,以讓更多懷孕的女性僱員受惠。與此同時,為體恤中小企的經營狀況,現行14日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維持至本年年底,政府擬透過行政法規將本法案新增的20日產假同步推出相應報酬補貼。具體而言,自法律生效起至本年年底,政府合共補貼34日產假報酬;而自明年起,則繼續補貼20日產假的報酬。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後,法律將自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生效,而涉及年假的條文則於202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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