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困東主訛稱助辦定居手續騙女外僱
2020-12-10 19:14

 

 

        【本報消息】一名裝修公司男東主疑因財困,兩年前向一名酒店女外僱訛稱認識政府部門領導,可協助她及其丈夫申請來澳定居,惟女外僱付款後一直未有下文,共損失16萬港元。

        司警發言人何振南介紹案情時表示,案中49歲的女外僱2017年在路氹某酒店任職客戶服務工作時,認識了該名57歲姓吳的本澳男子,翌年對方向她訛稱自己認識貿易投資促進局的領導,有能力協助她及其內地丈夫申請來澳定居,但須付37萬港元作為背景審查和申辦等費用,並保證一定能成功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

        女事主不虞有詐,按對方要求先支付了五萬港元作為背景審查費,並收到對方開發的款項收據,隨後事主又再支付16萬港元作為部分申辦費用,餘下16萬元的申辦費對方則表示待通知後才支付。事後事主一直沒有收到任何申辦進度的消息,經多次向對方追問下,對方始表示申請不成功,並先退還五萬港元。

        經事主不斷追討16萬餘款後,今年八月對方再開出支票著事主在兩個月後兌現,但事主兩個月後持支票到銀行兌現時,被職員告知支票無法兌現,事主懷疑受騙到司警報案。

        司警在本月初接報後,至本星期三成功傳召報稱是裝修公司東主的吳某到局協助調查,吳某承認犯案,聲稱因為經濟困難,當知悉事主希望來澳定居後,借機訛稱認識政府領導可以協辦來澳居留手續,成功騙取對方21萬港元,並悉數用於私人周轉;事敗後為拖延事主曾先歸還五萬港元,但往後因無法再籌到足夠款項還款,加上事主不斷追討,只好開出空頭支票希望再拖延一段時間。

        司警已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將男子移送到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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