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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與社團培訓防火安全負責人
2022-01-11 22:55:34

 

 

        【本報消息】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將於本年8月17日起生效實施,根據新法律規定,部份樓宇需維持一名經消防局適當培訓的防火安全負責人持續提供服務。為此,由2021年10月下旬至今,消防局持續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並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及踴躍參與,課程達至了預期的培訓成效。

        為繼續普及新法津內容,消防局於一月初為本澳社團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專場,除藉此深化和拓展社區警務工作外,亦希望各社團繼續發揮政府與市民間之溝通橋樑作用,協助做好相關新法律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參與社團包括街總、工聯、民建聯、婦聯和民促會。

        於課程上,消防局導師向參與者闡明了新法重點內容,包括詳細講解如何配合行政當局的安全巡查工作、認識新法律的處罰制度、當發生事故時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以及學習各項消防設備知識及操作,使參與者具備撲滅初期火災的能力。已完成上述課程的參與者均認為是次課程使他們更深入認識《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及熟識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及義務,從而有助他們更有效發揮社區力量,使本澳的樓宇及場地得到更大的消防安全保障。

        為加強社會各界對新法律內容的認識及瞭解,消防局已進行一系列的宣傳推廣工作,包括舉辦講解會、出席時事節目介紹新法律、透過電台廣播新法重點內容、到各社區進行宣傳及張貼海報,以及推出精簡易明的圖文包及宣傳短片等,以便各界能更好地履行相關義務。未來,有關培訓課程和宣教工作將持續進行,本局亦會與業界保持緊密的溝通及合作,冀透過與社會各界和市民共同努力,營建更美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

        消防局又表示,「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屬於公開報名的,歡迎業界人士或有意投身相關行業的市民報讀。詳請及下載表格可瀏覽消防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