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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廢料傾卸收費後料廢料量減兩至三成
2021-01-13 22:40:28

 

【本報消息】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將於本月17日起正式實施,所有運載建築廢料到堆填區的車輛需按照傾卸廢料的性質及重量收費,環保局已經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出入口處加設「三入三出」的新地磅,逐一為運載建築廢料的進出車輛秤重以計算收費;局方預料,新措施實施後同一地盤產生的建築廢料量可減少兩至三成。

        按照新規定,由星期日開始所有運載建築廢料的車輛必須事先取得傾卸許可,才可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當局會按傾卸的廢料性質及重量計算傾卸費,泥土、沙石、混凝土等已妥善分類,可用作填料的惰性拆建物料每公噸70元;特別或其他拆建物料一律為每公噸200元。

        環保局安排傳媒到建築廢料堆填區採訪,環保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表示,為配合新措施,堆填區出入口位置已加設一套「三入三出」的新地磅,六台地磅可獨立運作並隨時更改出入模式,靈活應對日常的營運、維護等情況。

        他介紹相關運作時表示,持「傾卸許可」的車輛進入堆填區時會先在地磅入口停穩,車斗的遮蓋物需要捲起以便地磅系統操作人員檢查進場物料情況,判別屬於哪一類物料。系統識別車牌後自動起杆,司機將車輛駛入地磅停穩後憑「傾卸許可」電子卡拍卡以作記錄,期間操作人員亦會以攝像鏡頭檢查車上物料。

正研利用海域設新堆填區。

        車輛過磅後須進入指定傾倒區域,檢查人員會再核實傾卸的建築廢料類別,若發現傾倒廢料與申報物料不同,或混有可燃物料,檢查人員會以機具拍照記錄,並將照片上傳到系統以糾正傾卸費。如發現混有可燃物料,亦會要求車輛司機將有關物料運往垃圾焚化中心處理;在完成傾卸後,車輛再經堆填區出口地磅秤重及拍卡離場。

        陳國浩表示,每部車輛過磅秤重需時30至40秒,認為時間合理;參考鄰近實施同類收費地區的經驗,新措施生效後同一建築項目可減少兩至三成建築廢料。他又指建築廢料堆填區數年前已經飽和,現時只能作堆高處理,當局去年已開展地質改善工程,希望降低高度創造更多空間;長遠而言需要物色新的堆填區,但本澳難以覓得,政府正研究利用85平方公里海域尋找新的堆填區。

        環保局至今收到1,332個「傾卸許可」電子卡的申請,已批准了1,324個,佔平日到堆填區傾卸車輛的九成以上。

        制度同時設有過渡規定,在制度生效前已判給或已截標的公共或私人工程的總承建商,可申請在制度生效後三年內,豁免繳付有關工程的建築廢料傾卸費,當局目前收到290多個建築項目申請有關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