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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專委會政府堅拒加入動保團體代表
2023-03-29 22:49:20

        【本報消息】立法會周三細則性表決通過《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法案訂立了獸醫專業資格的認可登記、註冊及紀律制度,並規範對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的監管;對於多名議員認為由七人組成的獸醫專委會除了具獸醫專業知識人士外,還應加入動保團體代表,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表示,該委員會主要負責專業培訓、資格認可和紀律處分等工作,政府堅持應由具有獸醫專業背景人士組成。

        法案建議設立的獸醫專業委員會由七名具獸醫專業知識人士組成,包括一名主席、至少兩名擔任獸醫範疇職務的公務人員,以及至少三名已根據該法規定辦理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的人士。

        會上主要圍繞相關條文進行討論,直選立法議員高天賜、羅彩燕、林宇滔先後表示希望獸醫專委會加入愛護動物團體代表,並引用其他地方相關醫療專業委員會亦有邀請病人和社會人士等其他非專業持分者加入,否則同類的做法會成為專業發展與社會溝通之間的「絆腳石」。

列席的張永春指出,獸醫專委會主要負責專業培訓、資格認可和紀律處分等工作,基於該專委會的性質及從事的工作所要求的專業背景,同時本澳具有獸醫資格人數已非常少,故政府認為現階段不適宜加入不具獸醫背景人士加入。

他又指出,判斷是否屬於醫療事故並不簡單,本澳也沒有處理涉及動物醫療事故的規定,若果有非獸醫專業人士加入人數較少的專委會中,反問議員「究竟會有利解決,還是變得更加複雜?」,因此政府堅持獸醫專委會需要由有獸醫專業背景人士參與。

住宅不能設動物診療及商業場所

        至於議員建議在處理醫療事故期間,引入涉事動物飼主或動保團體代表作為利害關係人身份,張永春表示政府會再作研究;並指本澳有《動物保護法》,形容相關法律體系相對完善,動保團體代表亦可以在其它方面,行使其應有權利,不一定要加入獸醫專委會才能發揮作用。

        法案建議動物診療及商業場所不得設於住宅,有議員關注本澳相關場所能否順利過渡,張永春表示,本澳相關場所數量不多,市政署有與現時營業的動物診所溝通,了解是否符合新法,強調署方會處理好。

除獸醫專委會組成條文被議員要求獨立表決定,林宇滔認為本澳實際情況難以為繁殖動物提供良好的環境,認為本澳並不適宜進行繁殖活動,要求動物商業業務場所可從事繁殖業務條件獨立表決。隨後法案獲大會細則性表決通過。

        該法將於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指出,法律通過後,市政署有一系列的準備工作,包括將於隨後頒佈專業委員會的行政法規,以及相關場所發牌施行細則的行政法規,預計在半年內出台。獸醫專委會成立後,專委會將展開專業資格認可條件、制定申請流程、制定獸醫專業工作守則等工作。

在發牌制度方面,將頒佈的行政法規將制定相關場所的設施設備條件,以及對場所飼養動物在空間、環境及間隔方面的系列要求,還應符合動保法的原則,後續再進行宣傳等工作。

另外,會上並表決通過《2022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2022財政年度立法會預算1.98億元,實際開支1.9億元,執行率 96%;立法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梁安琪引介時表示,去年曾四次修改預算,主要涉及採購防疫物品、人員薪酬及資訊系統設備撥款追加,並以相對開支及備用撥款項目作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