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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認同道路交通法先引介後續再表決
2024-02-20 22:22:16

 

            【本報消息】備受坊間關注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月初僅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進行引介,未有如常安排進入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做法罕見;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議員李靜儀認為該法案條文較多且頗為複雜,社會較關注和影響大,認為提案人先到立法會引介法案再擇日討論表決的做法,能夠讓法案審議時更加細緻和深入,有利法案生效後的守法和執法。

            月初立法會全體會議當日除了只安排《道路交通法》法案進行引介外,原定安排會對《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進行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惟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討論,議員仍表示難以理解政府的立法理據,最終立法會同樣要罕有地表決押後再討論該法。李靜儀對此回應指相信政府已就該法案進行了一系列程序,並經過行政會討論,政府對政策是有其考量,但她認為法案提到立法會後仍有討論空間,正如政府代表在討論《道路交通法》時亦表達了開放接受意見的態度,過往政府與議會溝通後也有接納意見對法案進行修改的先例。

倡設不同平台加強政策溝通

            李靜儀以《公共採購法》和《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為例,部分法案需修改或討論條文的不多,但對社會的影響大,因此立法會與政府反覆討論,期望清晰理解政府對政策的考量及解釋法律原意,同時,政府亦會接納立法會意見,對相關法案作出修改。她並認同需有不同形式和平台加強政策溝通,議員會就不同社會議題在議會提出口頭質詢、議程前發言等。

            對於已在立法會小組會細則性審議逾一年的《工會法》法案年內會否通過,李靜儀指該法案由第二常設委員會負責審議,自己未能掌握進度,但曾出席相關會議表達關注,例如當中實際操作問題,如何保障工會權利、參與結社自由、申報制度和罰則是否合理等。

            身兼律師公會主席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律師公會過去一年向立法會期提交了三個法律意見書,涉及《稅務法典》和《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等;至於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公會暫時沒計劃就該修法發出法律意見。

            橫琴粵澳深合區下月一日起封關運行,黃顯輝指,社會關注兩地法律銜接問題,現階段較著重本澳居民在深合區生活享有接近澳門的情況,包括民生、社保和公共服務,相信深合區管委會和法務部門會就透過不同渠道,就深合區民商事規則銜接方面聽取意見。他又稱,律師公會現已開展深合區法律銜接相關工作,但目前尚未成熟,未能公布。

他又指律師公會去年到訪北京和廣東等地,探討澳門律師同內地及葡語系國家律師合作發展,以及加強律師公司聯繫等,公會計劃今年六月或七月到訪葡國,希望與葡國律師公會溝通法律工作,擴展本澳律師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