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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表決押後經屋夾屋移轉法案討論
2024-02-05 23:13:11

 

            【本報消息】立法會周一舉行農曆新年前最後一次全體會議,除了備受社會關注的《道路交通法》法案事前已安排只在會上引介,不會如常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外,另一個僅得七條條文的《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會上經過一個多小時討論後,多位議員表示仍然難以理解政府立法理據,更有議員質疑政府制定該法繞過土地法訂定的土地批給制度,最終立法會罕有地表決押後討論該法。

            政府引介的《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只有七條條文,用以訂定在國家私產土地上由澳門政府建造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會上少有地花費了將近五分鐘進行引介,又形容該法「有些複雜和特別」。

            他表示,土地法在2014年生效後,特區政府的土地屬於國有土地,政府負責管理和行使使用權;按土地法規定,若果政府將興建經屋或夾屋的土地批給予房屋局,除了涉及一系列批地手續外,並將需要解釋豁免公開招標的原因;為簡化和加快批給程序,法案建議經行政長官決定訂定並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的批給條件作房地產登錄,政府不會將土地批給房屋局,但仍由房屋局作為經屋和夾屋單位出售程序的主管實體,負責訂立預約合同及公證書、申請批給條件及設定分層所有權的登記等,相關單位將直接轉予小業主。

            羅立文雖然在會上多次重申該法不會對小業主的業權和權益造成損失,僅進行了政府內部工作優化;但會上多位議員指根據法案政府不再批給土地予房屋局發展經屋項目,認為是政府重大的政策改變,現階段難以評估帶來的風險。

羅立文:移轉立法為執正問題

            羅立文又指政府2014年後沒有向政府部門和自治部門批給土地,即使現行房屋局獲批了土地發展經屋項目,具體興建由公建局負責,政府認為房屋局實際上沒有完成對土地進行發展,同樣未能符合土地法要求,因此,政府希望藉著即將落成的A區經屋項目契機「執番正」這種情況,並指該法案是因應土地法訂定,又已諮詢了政府多個部門的法律專家,均沒有出現會上議員提到有問題的聲音。

            該法在會上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討論後,即使議員和政府官員間展開了多輪提問和回應,但多位議員仍然表明無法理解政府立法理據,甚至質疑政府以該法繞過土地法有關土地批給須公開招標的規定。

            最終立法會第一秘書何潤生動議引用立法會議事規則押後討論該法,並獲議員29票贊成和1票棄權通過;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宣佈,由於政府未能清晰釋除議員的疑問,宣布經立法會大會表決通過,押後討論法案。

            隨後接續討論的《道路交通法》法案雖然事前已安排只在會上引介,但會上議員仍然花費了一個多小時對法案提出眾多憂慮,尤其引入扣分制的具體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