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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東南側「V形地」租金仍待商定
2024-04-11 22:33:57

 

            【本報消息】本澳去年底獲授權管轄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即所謂的「V形地」;為此本澳制定該地段適用本澳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交立法會審議。對於議員關注該「V形地」的面積、租金和用途,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的行政法務司長長張永春表示已開展測量工作,估計總面積約3,700平方米,但具體座標和面積需由國務院確定,租金亦仍有待協商確定;且相關土地只能用於建設輕軌東線及相關必要設備,不能變更用途。

            張永春周四在立法會引介法案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授權澳門特區對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本澳經參考橫琴澳門大學新校區和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適用本澳法律的做法,制定了《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

            法案建議明確規定「V形地」自其移交管轄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即至2049年12月19日止適用澳門特區法律,具體移交管轄日期將由國務院確定,並透過行政長官公告公佈。同時,為使「V形地」適用澳門特區法律,法案建議該陸地和海域視同位於澳門特區以內的地域和海域。如澳門特區法律針對不同區域而訂定不同的規定,則有關區域視同位於澳門半島以內的區域。

            對於議員關注「V形地」的面積和租金,以及除用於輕軌建設外,能否涉及商業配套或建設停車場,張永春回應時強調,有關授權明確地塊只限用於輕軌東線的建設,除了可建設涉及機電等屬於輕軌的必要設備外,不允許用於商業,尤其是由正式移交日至2049年12月19日期間不得變更用途。

他重申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租賃管轄地塊,是希望更好發揮輕軌經濟社會效益,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至於具體面積和租金,張永春表示,特區政府及珠海市相關技術部門正負責測量工作,最終由國務院確定具體座標和面積,有關地段屬有償租賃關係,租金仍需雙方協商確定。該法案獲出席的29名議員全票贊成獲一般性通過,將進行細則性審議。

《道路交通法》扣分制操作惹關注

另外,備受坊間關注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早前罕有地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只安排進行引介後,相隔兩個月再交大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會上議員繼續關注政府如何執行「扣分制」以至清零機制等操作細節,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先後開腔提醒議員提問已涉及應在細則性討論的細節。

列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指,是次修改《道路交通法》只有「扣分制」屬新的內容,公開諮詢時不少意見都贊同引入「扣分制」,重申政府在法案進入細則性討論時會持開放態度,強調「乜都可以傾,條條都可以傾」,但政府的底線是一定會引入「扣分制」,至於「扣多啲,扣少啲,乜嘢扣,乜嘢唔扣」都可以討論,他並重申修法的目的是管理好行人和駕駛者,加強道路安全。

立法會全體會議會上亦細則性通過旨在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以及優化選舉管理流程、加強遏止違規行為等的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將於公佈翌日起生效,而澳門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2025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