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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四月一日起實施
2024-03-10 20:59:18

【本報消息】為配合第4/2023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實施,特區政府制定《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並由行政會完成討論。法規將與第4/2023號法律一同於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政府公,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訂定獸醫的註冊、續期、發出或補發註冊證等的程序及需提交的文件。訂定申請開設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一站式」發牌程序及需提交的文件,規範負責審議發牌申請及進行場所檢查的審議計劃及檢查委員會的組成、職權及運作,以及規定准照的續期、補發及更改等。

規範開展獸醫紀律程序的流程及階段,包括獸醫專業委員會在獲悉可能構成違紀的事實後,須依職權提起紀律程序及委任預審員;經獸醫專業委員會核准的建議提交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出決定。

月中辦四場業務法講解會

配合第4/2023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將於今年四月一日生效,市政署將聯同獸醫專業委員會、審議計劃及檢查委員、藥物監督管理局代表於三月中旬舉辦四場講解會,向業界詳細講解獸醫專業認可登記條件、工作守則,並介紹有關業務指引、場所設置等內容,推動行業掌握法律細節並依法落實執行。有意者可於即日起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平台報名參加。

講解會分為動物診療業務及動物商業業務專場,將分別於3月18日及19日在沙梨頭街市市政綜合大樓九樓禮堂舉行。兩專場均設上下午場次,舉辦時間為上午10時半至12時半分及下午三時至五時。會上將介紹《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內容及過渡安排,亦會講解配合法律實施而出台的多份補充性文件,包括《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指引、有關場所設置的技術要件等內容。

講解會以粵語進行,現場設即時葡文翻譯。歡迎有關業界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平台報名參加對應業務的專場,詳情可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相關法律及補充性文件亦已公佈於《特區公報》及上載至獸醫專業委員會專題網頁(www.cpmv.gov.mo),供業界及公眾參閱。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有效落實有助加強保護動物及維護公共衛生,進一步提升本澳動物衛生水平及整體獸醫服務質素,推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